102. 狗咬狗 不留遗憾。(2 / 3)

她直接将孩子丢在了方家,根本当她不存在,更不允许这孩子叫她妈妈。

而方家对这个外孙女也是非常复杂,虽然这个孩子跟他们姓方,又是他们一手养大的,但她却是整个方家的耻辱和污点,他们很难做到去疼爱她

他们直接没给孩子上幼儿园,直到孩子六岁了该上小学了,他们才想起给孩子取名。

方父方母取名取得也并不走心,他们给孩子取名为方霞。

霞谐音瑕,寓意方家的瑕疵。

俞楚在迟老爷子的盛情邀请下,是到迟家在迟老太太的精心照顾下做完月子的。迟老太太从小就特别喜欢沈珩,在迟磊没出生前几乎都是拿他当未来女婿看的,迟磊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不怎么着家,他和牧家大小姐牧灵贞是典型的商业联姻。

迟磊在外面花天酒地,牧灵贞在外面也有情人,迟老爷子和迟老太太也默许了儿媳这么做,甚至还因为帮着带孙子和儿媳住在一起,更像是其乐融融的一家四口。

“好漂亮的小姑娘啊。”牧灵贞和迟老太太都非常喜欢沈露“我当初就想生个女儿,我家宝宝在肚子里的时候,我就一直跟他说希望他长大以后能做一个无忧无虑,天真快乐的幸福小公主。谁知道生出来竟然是个臭小子。”

牧灵贞馋女儿馋得厉害,但因为她和迟磊的关系,兼之计划生育她也是不打算再生了。因此作为年轻人在和俞楚相处愉快,十分谈得来的情况下,她隔三差五就会丢下自己的儿子,过来逗弄沈露,甚至还敢迟老爷子,迟老太太提议“爸妈,我跟这小姑娘投缘。这粉嫩嫩的一团实在太可爱了。”

“我们家之前和沈家不是有口头上的婚约吗不如以后,就让露露做我的儿媳妇好不好刚好她和牧野年纪也合适。”

迟老爷子和迟老太太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这个主意好,这个主意好阿珩,不如就让两个小的订了婚约,我们家这么大,以后你和楚楚、露露就住在我们家了,这样露露和牧野就能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了,这样方便培养感情”

“你打小多盯着牧野这孩子一些,这样教出来的女婿你也安心啊。阿珩,楚楚,你们怎么看啊”

迟老爷子始终对曾经许诺沈家的婚约铭记于心,仿佛这辈子不完成这段婚约,心里就总是不踏实觉得缺了点什么。

但现在看着沈家人那副样子,沈老爷子、沈老太太教出来的沈辉的孩子他可看不上。

他现在觉得沈珩的女儿就很好嘛,很适合当他未来的孙媳妇

而且他一向看好沈珩,觉得这年轻人以后一定能起来,他现在用未来亲家的名义帮扶沈珩一点,让沈珩没那么不好意思的同时,将来两家缔结婚姻也不失为一桩美谈他也算是对得起已逝的沈老太爷了

“抱歉,迟伯伯,我觉得我女儿还小。我并不想她这么小就因为一桩口头婚约订了终身。”虽然迟老爷子的提议很好,但沈珩还是拒绝了“我希望,她长大以后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的婚姻和爱情,嫁给自己想要嫁的人,随心所欲的做自己想要的选择。”

“如果两个孩子长大以后自己看对眼了,我绝不干涉。如果没有,我也绝不强求。”

虽然沈露前世和迟牧野过得很好,但作为父亲沈珩却仍是不想自己的女儿早早就订了未来,看看小小的女儿,他觉得自己和俞楚重生一遭,沈露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至于,她和迟牧野以后能不能再当夫妻,就要看他们之间的缘分了。

而俞楚也是这样的意思。

迟老爷子虽然被他拒绝了,但沉默了一会儿,他反而对不慕荣利的沈珩夫妇更加欣赏了,他们都是爱孩子的好父母,并不是那种为了利益就会出卖女儿的人,哪怕迟家再有钱,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贫苦就上赶着要和他们做亲家。

“阿珩啊,你和楚楚可要在我们家多住一段时间。就算两个小的不能订下来,你也是我看着长大的,在我眼里和我的半个儿子没有任何区别”迟老爷子拍着沈珩的肩膀,想起沈老太爷,还是想多帮衬帮衬他“住在迟伯伯家,你不要有任何压力,也不要觉得不好意思。反正我们家这么大,多三个碗三双筷子也不算什么。”

“不好意思,迟伯伯我们可能很快要走了。”沈珩却是再次歉疚地看向了迟老爷子。

迟老爷子还未说话,牧灵贞却是不答应了“这是为什么呀干嘛那么急着走,我觉得你们住在这里,大家一起吃饭聊天特别热闹,特别有家的感觉呢。”

“因为,楚楚的亲生父母好像有眉目了,他们好像也在找楚楚。我和楚楚决定去找他们。”这是沈珩和俞楚商议过的决定,在坐完月子后,他们就要去联系楚家。

前世俞楚一直有朦胧的印象,自己好像是被家里十分亲近的人抛弃的,因此她一直以为自己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才没有想过要去找寻自己的亲生父母。

而在作为鬼魂陪伴在沈露身边之后,俞楚方才知道她的父母这么多年一直在找她,从未放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