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继续改革(2 / 3)

这次李皓当上了三司使,这权限问题已经不用担心,而且上面又有欧阳修这个顶头上司支持,正好方便大展身手。

李皓重新调取了几年的账簿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去年一整年的税赋数量又有新增。

从前年的八千四百六十万两白银,新增到了八千九百七十万两白银,当然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新增的盐税收入。

即使如此,也能证明大宋的整体经济是向好的,至少比明朝的穷困好太多了。

只是这其中李皓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那就是在税赋当中,农税和商税的占比越发的大。

按照去年的比例来说,以两税为主的农业税2691万两,大概占30%,而商税6279万两,占70%。

可这个比例在庆历年间,还是几近对半分的样子,短短十几年间就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当然按照正常来说,这个比例越大,其实对于百姓应该是越好的,尤其是对于农民阶层来说,他们的负担就会轻一些。

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因为这商税的大头来自各种专卖活动,也正是这些商品专卖导致百姓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激增。

仅粮食、布帛、茶叶、食盐这几项,就占了一年商税的60%,所以明面上这些是收的商税,但实际上和农税差别不大,已然是横在普通百姓头上要钱。

当然,如果这一切税赋都能按照律法要求来严格执行,那或许百姓也能过得下去。

可实际在下面官员的操作中,这能弄出的花样就太多了。

比如“加耗”就是最常用的手段,因为征收农税是百姓向官府缴纳米粮实物,而且要由民户自发将麦粮,绢绸送到指定的地点,而且一般要输送的地点都不会近。

这样一来,自然就会有损耗发生,毕竟老鼠、麻雀偷食啃坏东西都是正常的,这在现代都无法避免的事情,就更别提古代了。

所以地方官府为了弥补这一部分损失,就会额外向农民征收一部分多的米粮实物,也就是所谓的“加耗”。

而且由于这是地方官府自己的安排,若是当地官员清廉就还好,可要是碰到个心黑的,那对于百姓而言负担就重了。

当然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其实朝廷也是有相应对策的,那就是“支移折变”,想以此降低百姓负担。

这项政策就是说可以不用大老远的去交实物,而是将其折换成银两或者官府规定的谋样东西,作为税赋上交。

听上去这项政策对百姓是很有利的,可以有效减轻百姓负担。

但实际上,这项政策也是被官府玩出花来的,常把此物折成彼物,或把物折成钱,或把钱折成物。

如以钱折绢帛,或以钱折麦,或折帛之后再折成麦,反复折纳,总能将缴纳商品的价格人为压低,然后将折变商品的价格拉高。

如此一来,为了抵消折变的原赋税,就必须缴纳更多的数量,变相的达成加征了税赋。

除了“支移折变”之外,朝廷原先还有另外一项惠民的税赋政策,到如今也变了味,那就是“和买。”

这也是当初赵祯想施惠于民的政策,就是官府在青黄不接时借钱给民户,民户在夏秋收成之后,输绢给官府偿还贷款,其本意是帮助民户度过困乏之时,而这一政策也是后面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雏形。

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官府可以具体操纵利息,于是便成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

除此之外,其他的杂税就更多了,如“牛皮税“、“契税“、“头子钱”等,种种税赋加在一起,对于百姓的负担甚至比正税都要多。

要说这些钱真到了国库里面,李皓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可实际上,这之中大部分银子都进了贪官污吏的口袋里面,却偏偏让朝堂当了靶子。

而且还因为农民的负担加重,导致自耕农阶层的越发稀少,从而加速了土地兼并的速度,将土地集中到了一小部分人手里。

当然,李皓现在就属于这一小部分人,只不过相对李皓对于土地没那么多执念罢了。

另外除了针对百姓的农税有问题之外,商税这里问题也很大。

原先李皓对于收税的关卡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毕竟从头到尾李皓都没真的走过商路。

直到这次,李皓才发现大宋的税关有那么多,足足两千两百多个税关。

而且因为大宋不像现在那样,账目什么的都能清晰统计,直接按交易数额来交税就行。

而是主要分为住税和过税两大类,其中过税是向转贩货物的商旅征收的税,按其货价的2%收税。

住税则是开设店铺的商人在当地出售货物或行商到达住卖地分出卖货物,该地税务按物价的3%收税。

虽然按照道理来说,过税交完一次之后会有相应凭证,是不需要再交第二次的。

但就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