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然后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扔了出去。
那信封里,装的是一根人的手指。
“刚才是谁?”莫西里从楼上下来,他也听见了敲门声,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手指。
“人的?”
我点头。
他带上手套,把手指捡起来放进玻璃瓶里,“谁送来的?”
“邮递员。”我想了想,补充道:“一个声音粗犷,有着红色头发的邮递员。”
“那你完了。”他把玻璃瓶往桌子上一放,恰好陈歌披着头发出来,“你被他们盯上了。”
“他们是谁?”陈歌问。
“红发党,他们最讨厌别人的筷子插进他们的碗里。”
“什么意思?”
“你们做了警局的侦探,就是在为公家办事了,但是这些年来小镇上的疑案都是交给红发党他们去做的,你们的出现,无疑是他们最大的敌人。”
通俗点说,那些红发党认为我和陈歌抢了他们的饭碗。
“不过你们也别太害怕,住在我这,他们不敢对你们怎么样,这点保障,我这儿还是给得起的。”
我给了陈歌一个眼神,他转身就上了楼,我和莫西里一前一后地走上楼梯。
回到房间,陈歌问我怎么办,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他们觉得是我们抢了他们的饭碗,那么我们也送他们一份大礼。”
“你要送什么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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