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然小说>其他类型>三国:不是叉车王,我是仲氏明君> 第389章 永徽帝重视律法,命修订《永徽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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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9章 永徽帝重视律法,命修订《永徽律疏》(2 / 3)

尽、更系统、更适应永徽朝现状的《永徽律疏》。你愿担此重任否?”

郑伦一惊,随即肃然:“陛下,修订律法乃国之大事,臣虽掌大理寺多年,但恐才疏学浅”

“不必过谦。”永徽帝摆手,“你是三朝老臣,精通律法,审理案件无数,深谙实务。朕要的不是闭门造车的学者,而是懂得实务的法律专家。你可牵头,再从刑部、御史台、各州县选拔精通律法、熟悉实务的官员,组成修律班子。”

他顿了顿,补充道:“太上皇当年编纂《泰安大典》,汇聚天下图书。你们修《永徽律疏》,也要广征博引。不仅要参考前朝律法,还要搜集各地判例、民间习惯,甚至可以听听商贾、工匠、农人的意见。律法是用来规范天下人行为的,就不能只在书斋里写。”

郑伦深深一躬:“臣领旨!必竭尽全力,编纂一部既承前启后、又切实可用的《永徽律疏》。”

三日后,诏书颁布:成立“律疏馆”,由大理寺卿郑伦任总纂,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为副,从全国选拔三十名精通律法的官员学者入馆修律。诏书中特别强调:“修律当以民为本,以实务为据,不泥古,不空谈。”

律疏馆设在原翰林院旁的一座独立院落。郑伦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命人在馆外立了一块大木牌,上书“征律启事”,欢迎官民就律法修订提出建议,可直接投书,也可口述由书记记录。

起初,没人敢来。但几天后,一个老工匠怯生生地走进来,说:“大人,小人是做水车的。前年改进了叶片设计,水车效率提高三成。可今年发现,城里三家工坊都在仿制小人设计。小人去找他们理论,他们说‘手艺活,谁都能做’。小人就想问,这改进的手艺,能不能有个说法?”

书记认真记录。第二天,一个船主来说海上货物损坏的赔偿问题;第三天,一个钱庄掌柜来说“飞钱”纠纷的处理

建议越收越多,郑伦命人分类整理,发现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商事纠纷、工匠专利、田产交易、借贷契约、海上事务、边防管理。

修律工作正式开始。三十名修律官分为六组,每组负责一个方面。他们白天查阅典籍、分析案例,晚上讨论争议条款,常常争论到深夜。

争议最大的,是关于工匠专利的条款。

一组组长是刑部郎中杜预,他主张:“技艺乃天下公器,若允许工匠独占,恐阻碍技艺传播,不利民生。”

但二组组长、来自江南的年轻官员陆抗反驳:“若无保护,工匠改良技艺后立即被人仿制,谁还愿意费心改进?长此以往,技艺反会停滞。下官在江南见过,一些染布秘方,因怕泄露,只传儿子不传女儿,结果常有失传,这才是真正阻碍技艺传播。”

双方争论不休,最后闹到郑伦那里。

郑伦听了两方意见,沉吟道:“你们说得都有道理。这样吧,折中:工匠改良技艺,可向官府申请‘专营权’,期限定为五年。五年内,他人未经允许不得仿制牟利;五年后,技艺公开,天下共用。如此,既保护工匠改良之利,又不至长期垄断。”

杜预和陆抗想了想,都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另一个难题是海上事务。现行的《海商律》主要规范税收和船只管理,对海上事故、海盗劫掠后的赔偿等问题规定甚少。负责这组的修律官们专门去船舶司拜访了柳文渊,又请来几个老船主、老水手座谈。

一个老船主讲了个真实案例:“去年,小人的船在南海遇到风暴,为保船不得不抛弃部分货物。到港后,货主说小人该赔全部损失。小人说这是‘海难’,按惯例只赔一半。双方争执不下,闹到官府,判官也没个准数,最后各让一步,小人赔了七成。可小人心里不服——海上的事,哪能跟陆上一样算?”

柳文渊建议:“可引入‘共同海损’概念。海上遇险,为保船货共同安全而做的牺牲,损失由船主和货主按比例分摊。这在外邦海商中已成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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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律官们仔细记录,反复推敲措辞,最终在《永徽律疏》的“海商篇”中加入了“共同海损”、“海盗劫掠赔偿”、“船只碰撞责任”等详细条款。

修律工作进行到夏天时,永徽帝亲临律疏馆视察。

那天酷热难当,馆内却人人专注。有的在翻阅堆积如山的案卷,有的在激烈辩论某个条款,有的在伏案疾书。永徽帝没有惊动他们,悄悄走进一间静室。

郑伦正在这里审阅刚刚完成的“田产交易篇”。见皇帝来了,连忙起身。

“不必多礼。”永徽帝坐下,拿起那篇文稿细看。文稿用泰安纸誊写,字迹工整,条款详尽,从契约格式、公证人制度、价格审核到纠纷处理,一应俱全。更难得的是,每一条款后面都附有“疏议”——解释立法本意、适用情形、注意事项。

“这‘疏议’很好。”永徽帝赞道,“律法不能只有干巴巴的条文,还要让人明白为何这样立。将来州县官员判案,也好有所依据。”

“陛下圣明。”郑伦道,“这是臣等商议后决定的。每篇律文后附‘疏议’,说明立法缘由、适用界限、参考案例。如此,执法者能更准确理解律法本意,减少误判。”

永徽帝又看了其他几篇,都很满意。临走时,他对郑伦说:“修律是百年大计,不急在一时。要精益求精,宁可慢些,也要周全。朕给你们三年时间,三年后,朕要看到一部能够沿用五十年的《永徽律疏》。”

“臣等定当竭尽全力!”

秋去冬来,律书馆的灯火常常亮到深夜。修律官们为了一个条款的措辞,可以争论几天;为了一个案例的适用,可以翻遍所有档案。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做的,是一件将影响帝国未来数十年司法的大事。

永徽五年春,《永徽律疏》完成了初稿,共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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