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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驳邓艷荣的观点,法律的阶级性,它確实存在。
我和她的理念完全不同,辩论也不过是鸡同鸭讲,还不如不说。
“邓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假如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故意开车撞死他,当事人是否有罪”
我扭头看向邓艷荣,问出心中困扰我许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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