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太和殿。
这座曾经象征著汉家皇权至高无上的雄伟殿堂。
此刻却乌烟瘴气,弥漫着浓烈的烤肉膻味和刺鼻的烈酒香气。
没有丝竹管弦,没有朝堂礼仪。
几十堆篝火直接在大殿极其名贵的金砖上生了起来,上面架著滋滋冒油的整羊。
大批穿着兽皮、满脸横肉的胡庭贵族和将领席地而坐。
正用粗鲁的动作撕咬著半生不熟的血肉。
“捷报——!慕容将军在落马坡全歼魏军八万,斩杀伪王李锦!”
“捷报——!右谷蠡王踏平三州边境十七路义军,斩首六万!”
殿外的传令兵络绎不绝地冲进来,每一道声音响起,大殿内都会爆发出一阵极其狂热、如野兽般嘶吼的欢呼声。
半个月,仅仅半个月!
四十万大军南下,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黄河以南那些蹦跶得最欢的汉人诸侯、草头王全部碾成了肉泥。
这种极其丝滑的碾压局,让这群原本因为燕军崛起而感到一丝恐慌的胡人贵族,瞬间将尾巴翘到了天上。
“哈哈哈哈!国师那个老东西,真是越老越没种!”
一个满脸大胡子、腰粗十围的亲王极其放肆地大笑起来。
随手将一根啃光的羊腿骨砸在一个跪在旁边倒酒的汉人太监头上。
砸得那太监头破血流,却连一声惨叫都不敢发出。
“说什么三十万人是去送死?你们看看!
那些汉人所谓的精锐大军,连咱们战马的冲锋都挡不住!
全他娘的是一触即溃的废物!”
另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贵族狠狠灌了一口烈酒,眼神中满是极其鄙夷的傲慢:
“汉人骨子里就是奴才!
一千年前被咱们祖宗赶着修长城,一千年后还是只能在地里刨食。
就他们那几根软骨头,给他们穿上铁甲又能怎样?
不过是穿了铁皮的两脚羊罢了!”
“就是!陈昭算个什么东西?
一个黄河边上逃荒的泥腿子,侥幸打了几个胜仗,还真把自己当真龙天子了?
老子这次去冀州,非得把他后宫的女人全抢回草原上挤羊奶!”
大殿内充满了对汉人极其不堪的污言秽语。
在他们眼里,汉人就是天生用来种地和被奴役的牲口。
偶尔有几只牲口敢咬人,一棍子打死就是了。
拓跋焘大马金刀地坐在武将之首的位置上,手里端著一个硕大的银碗。
他原本是唯一一个和陈昭真刀真枪拼过命的人。
但此刻,听着周围的恭维和接连不断的捷报。
他心底那一丝对黑龙军的忌惮,也已经被彻底抛到了九霄云外。
“诸位。”拓跋焘站起身,大殿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拓跋焘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渍,眼中凶光四射:
“当初在晋州,本帅确实没能拿下陈昭。
但那是因为陈昭据城而守,咱们的骑兵展不开!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黄河以北,冀州、兖州,那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
那是长生天赐给咱们胡人骑兵最好的猎场!”
拓跋焘极其狂妄地拍了拍腰间的弯刀:
“陈昭不是喜欢用重甲步兵吗?在平原上,重甲步兵就是活靶子!
等咱们四十万铁骑把他们围起来,用弓箭放风筝,耗光他们的体力。
等他们连刀都举不起来的时候,那些引以为傲的重甲,就是困死他们自己的铁棺材!”
“大帅威武!!!”
“天佑大胡!!!”
胡人将领们热血沸腾,疯狂地用刀背敲击著盾牌,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好!拓跋大帅说得好!”
太和殿最深处的龙椅上,穿着极其奢华的黑貂裘皮的大皇子。
如今的大胡新帝,端著一杯葡萄美酒,缓缓站了起来。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扭曲的兴奋和嘲弄。
他走到御阶边缘,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盖著大燕玉玺的黄色国书。
那是一年前,陈昭为了安抚胡庭、争取发展时间。
收了胡庭十万两黄金和三千匹战马后,签下的“互不侵犯条约”。
“你们看看。”大胡皇帝将国书高高举起,像是在展示一件极其可笑的战利品,“陈昭那个泥腿子,当初收了朕的黄金和战马,还信誓旦旦地签了这份契约,以为这样就能挡住我大胡的铁蹄。”
“这些汉人啊,永远都是这么天真。他们总以为纸上的墨水,能比手里的刀更有用。”
大胡皇帝冷笑一声,双手极其用力地一撕!
“嘶啦——”
那份代表着两国和平的国书,被他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直接撕成了两半。
随后又被撕成无数碎片,像雪花一样轻蔑地撒在了大殿的金砖上。
皇帝抬起穿着皮靴的脚,狠狠地踩在那些碎片上,用力碾压。
“什么燕王!什么大燕国!在朕的眼里,他就是个替朕养了半年马、种了半年地的看门狗!”
皇帝猛地拔出腰间的镶著宝石的佩剑,剑锋直指南方。
那双被权力彻底腐蚀的眼睛里,燃烧着极其狂妄的战意和贪婪。
“传朕的旨意!”
“册封拓跋焘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统领四十万大军,明日拔营,直扑黄河防线!”
“告诉慕容烈,让他带着十万前锋,给朕把黄河的水染红!给朕生擒陈昭!”
皇帝舔了舔嘴唇,语气中透著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嗜血:
“朕听说陈昭的头颅长得极大,是个极其罕见的奇骨。
朕要在三个月内,看到那颗脑袋摆在朕的龙书案上。”
“朕要用大燕皇帝的头盖骨,做一只全天下最尊贵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