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脸色阴沉,几乎是踉蹌著从镇守府走出来的。
跟著他的大宛马极为高大健硕,枣红色,高六尺三寸,此马便是他的坐骑,名叫三毛。
这名字是穿越前他家养的一条土狗的名字,隨口就安在了这一匹得之不易的大宛良驹身上。
在大唐,肩高六尺五寸便可称为天马,龙马。是拔那汗国对大唐最重要的贡品,每年不过几十匹,全都由专门的转运使运往长安,並且全程都有严密记录,就算路上死了也必须把马骨带回去,这是红线。
三毛肩高六尺三寸,属於是天马之下最极品的,当然也是要运回大唐的。当然,想要得到就要有点手段了,李牧用了一部分药酒的份额这才换到。
要知道像三毛这种品相,整个镇守府也不超过十匹,其中还要加上李白的那一匹。
在这大唐,马,便是身份,其价值比后世超跑更加难得。
在这大街的回头率几乎是百分之百,有些长相凶恶的,看到他全身安西军的制式鎧甲,还有隨他一起那身高超过两米的萧武,便只能放弃心中原本不该有的心思。
三毛很有灵性,似乎是能觉察出主人心情不好,走的慢也很温顺。
李牧心確实堵的慌,当时李牧想问为什么搬家,但张守珪却什么也不肯说了。
这让他猛然惊醒,想到了碎叶城就算是在盛唐时期也不全控制在大唐手中的,最少他隱约听说过被突骑施人夺过一次,还以碎叶城为大牙(都城),以弓月城为小牙(副都)。
很显然,这位碎叶城的最高统治者应该是得到了朝廷的消息,並提前透露给了自己,让自己早做准备。
也就是说,碎叶城快要不保了,唐军在碎叶城的力量要退回去。
而现在,到底该怎么做就成了他当下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首先,李牧作为碎叶城的低级军官,汉人,在这个周围全都是胡人的地方,是违逆不了大势的。
所以搬家几乎成了必然,但是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早已经把碎叶城看做家乡,感情上很难接受。
想要改变歷史,想要汉人永远不丟失这片土地,太难太难了。
第一个便是这里的汉人人口太少了,虽然之前郭元振迁移不少人口在戍堡周围屯田,相对於周围的游牧民族来说,少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便是这里离大唐腹地太远了,上万里,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代,几乎算是天堑了,想要增加这里的人口,非常难!
第三便是这里並不太平,作为欧亚大陆的十字路口,人种太多了,还有各种宗教如拜火教,摩尼教,佛教,伊斯兰等等。
人种多,宗教多,自然衝突就隨时发生,说是一个火药桶也不为过。
几十年前大唐以降维打击的实力碾压各个种族,逼迫他们成为大唐的藩属,如今却要放弃,那么李牧是没有丝毫办法的。
不说他是处於边缘的低级军官,就算是如张守珪一般的镇守使,面对朝廷的詔令,也是没任何办法的。
除非他能成为安西都护,甚至安西大都护才有能力影响碎叶城乃至中亚的局势。
而如今他的优势是知道歷史大势,还有不错的武力,再加上三大穿越神书,如能成为安西大都护,才有权利,才能背靠大唐並调动大唐的战爭机器,想办法改变这边的局势。
李牧想到这里,看著东方天山上那高耸如云,亘古不变的雪白山峰,似乎整个人都有些通透了。
如今,我只能顺著这大唐的升官路径,立战功,再一步一步往上爬,才能有改变这碎叶城的机会。
我如今是从八品,不知道爬到三品,需要多少年? 而想要快速往上爬,那就必须要打响自己的名声,要让李隆基知道西域边地有自己这一號人物。
而想要打响名声,需要立下大的战功,还需靠吹捧。
在这年代,最好的吹捧便是诗,写膾炙人口的好诗,如此才能打响自己名声。
而自己弟弟李太白,无疑是上下五千年最会写诗的人之一。
哥舒翰似乎就被自己弟弟写诗吹捧过,效果很好。
所以,现在的第一步便是要立功!
“李大郎,你今天不对啊?”萧武在旁边也牵著马问向李牧。
他看了一路了,他发现自己这小兄弟一会儿满脸阴沉,一会儿似乎又释然,顿时担忧道:
“我晓的你是担心高戍主这个高句丽的番將不把咱们汉人当人,但是,以你在下面弟兄中的名声,我又为陌刀將,见其不爽利,你我联手直接架空这廝又有何不可?”
李大郎为碎叶镇医官近六载,不知治好了多少人的顽疾,甚至家属有个头疼脑热的也被其施以援手,这军中泽袍大都受其恩惠,碎叶李神医的大名在军中可是极为响亮的。
这高舍鸡中规中矩还好,如敢故意让弟兄们送死,那么战场上死个八品的戍主倒也实属平常。
李牧並非三路之一的主將,他与萧武同在一个名为高舍鸡的戍主之下。
这高舍鸡番將出身,也並非这边很多归化的突厥贵族出身,而是极东之地的高句丽人,这些归化的番將手下大多都有一批绝对忠诚於自己的族人,参军也大多数会被任命为低级军官。
而萧武听说这廝打仗根本不把手下之兵当人,这才有此言语。
“非是如此!”李牧听到高舍鸡有些熟悉,不过並不在意,摇头答道。
他看著走过的大街,看著沿街酒旗招展,人声鼎沸。看到赤足的舞姬踩著龟兹乐的鼓点在不断的展示自己的身体,金丝面纱后她是那么媚眼如丝,暴露的腰肢缠著的银链隨著舞姿不断跳动,晃的周围穿著各异的商贾哈哈大笑,更有咸猪手想要伸上去。
而更远处的胡饼铺腾起芝麻与安息香(孜然)的焦香,有个戴著小帽的唐人少年捧著刚出炉的饢饼四处奔走,分发给晚食的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