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士人。”子楚又感慨道。 “会有那么一天的。”吴驹点点头。 Fla+10086 不过别说,吴驹真有增大生产规模,推广到全天下的想法,毕竟他统一诸子百家的伟大计划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持。 关于买庄子,吴驹已经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恐怖的花钱速度。 “大王,公子,走吧,耽误了这么久,也该找个地方为公子授课了。”吴驹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看到出子楚是真被这毛笔吸引住了。 正常人也许只考虑毛笔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但子楚作为一位君王,考虑到的却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毛笔的商业价值,比如它给著书立学、吟诗作赋等等文化领域带来史无前例的革新。 “真乃巧思。”子楚在心中再次感叹道。 不过吴驹说的有道理,此行的主要目的还是带成蛟来拜师才对。 “那走吧。” 子楚郑重其事的将毛笔洗净擦干,重新放回匣子里。 众人一同向门外走去。 “等等!”子楚突然叫停。 “怎么了?”吴驹好奇。 子楚指了指桌上吴驹写下的那副将进酒:“吴卿,这副字可以赠予寡人吗?” 吴驹哭笑不得。 他发现了,哪怕子楚这样威严肃穆的雄主,私下里也有亲民,或者干脆称之为接地气的一面。 不过那副字确实写的不错。 由于瘦金体写的是宋体,秦国写的是小篆,所以吴驹这段时间来一直在思考二者的结合,每次总会多出些心得,写出来的字体自然也是一副更比一副强。 当然,吴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字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作为小篆向隶书、甚至是楷体演变的标杆。 “大王且拿去吧。”吴驹说。 “那寡人就不客气了。” 子楚虽然不算是书法的狂热爱好者,但奈何吴驹的瘦金体小篆写得太漂亮,哪怕相隔数千年,子楚也能感受到瘦金体的独特美感,因而对这幅字非常喜爱。 他叫来几个随行侍者,将那副将进酒带走, 随后,众人一同向吴府深处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