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了。 记得那天,她大四实习找了份工作,他陪她去超市买东西,刚到超市门口迎面冲来一辆电动车,抢过她手中的包就跑。 要么说英雄救美这招好使呢,自己靠着双腿追了三条街,又跟那两个毛贼大打一架,包是抢回来了,人却荣幸的躺进了医院。 事后,她骂了他一顿,说这破包也就两三百,还没医药费贵,你何必呢? 骂完之后她就抱着自己哭,哭的那叫一个稀里哗啦。 那天起,他们便正式成了男女朋友他大三,她实习,一个校内,一个校外,虽然不能像以前一样天天见面,他的心却是热的。 在她的劝诫下,他戒烟戒酒改掉所有的不良习惯,轻轻松松拿到了毕业证并考上了研究生。 只是经济原因,他没读。 因为这事两人还吵过一架。 有次他问,为什么追了两年她都不动心。 她说,我的野心很大,想要预谋一生,我的爱情,一定是不到黄土不死心,不到白首不分离的那种,所以必须慎重,在医院的那次,你虽然鼻青脸肿,却眸海温涟,藏山高水远,那一刻我才发现,你就是我寻找的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