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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猩猩和人类的共同点在于,智商都很高……
这次校园霸凌致死,或者说蓄意杀人的事件,为什么老师学校没有任何作为?
原因有很多,比如老师不想管,因为他管了就要花费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且很大概率是他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之后才发现,自己的介入完全没用……
老师下班之后也有很多事情要做,学生之间的打闹只要不闹出人命就无所谓。
其次,有些学生真的很好欺负,这种人被欺负了也不会闹事。
只要事情不闹大,那就约等于不存在。
老师可以过得很轻松。
还有就是,老师管不了。
以前的老师在家长面前有着极高的地位,比如学生调皮挨老师打了,要是敢回家找家长告状,家长大概率会先把孩子打一顿,然后再把这个事情告诉老师,并殷切的嘱咐老师:玉不琢不成器,我们这个臭小子还请老师好好管教,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打。
然而现在的老师……我觉得不需要多说了吧。
敢碰学生一下,立马告家长告教育局,然后停职处分一条龙。
如果士兵手里没有枪,他们要如何保家卫国?靠喊口号吗?
还是跳大神?
侵略者会怕一群手无寸铁的士兵吗?
同样的,老师多管一点都有可能遭受投诉,久而久之,有些老师就不想管了。
上班教课,下班回家玩网游不香吗?
何必自寻烦恼?
现代的老师,可能连戒尺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吧。
毫无威慑力的老师,坏学生真的会当一回事吗?
老师说:你以后不准欺负同学了。
坏学生说:老师,我未满14岁,杀人不犯法的。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以前很多时候,同学之间的打闹,老师会提出“一个巴掌拍不响”理论来证明,挨打那个同样也有问题。
事实证明,受害者还真有问题。
他但凡不那么懂事,自私一点,多为自己考虑一点,他早就口袋里藏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了 。
可是人啊,生出来之后,总是会有那么一两个羁绊的。
学校同样适用丛林法则。
其实避免校园霸凌的方法也不少的。
比如成绩最好的那几个学生,基本上不会被欺负。
他们只要告老师,老师必然会维护他们。
因为老师也是人,他们需要成绩好的学生为他们撑门面。
动了学习好的学生,就是动了老师的蛋糕。
体力好的学生一般不会受欺负,但也不绝对。
因为我见过体格健壮但是智力有些缺陷的学生受过欺负,不过这是个例。
大多数情况下,体力好的学生,基本上都会有自己的小圈子。
一起打球的同学,相互之间的关系会比较好,班里的小混混没事不会惹这种小团体。
真惹急了,打起来,谁输谁赢真不好说。
家里有钱有背景的学生基本不会受欺负。
家长是大流氓的……这个基本上都是欺负人的比较多。
综合起来的条件其实非常简单,在学校想要不被欺负,要么背后有人,要么自己够狠。
并非所有小混混都是脑残,他们也是知道找软柿子捏的。
所以,若是有谁正在受到校园霸凌,你们自己掂量一下,有什么方法让自己变强。
老师家长不管用的话,就只能靠自己。
如今已不是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年代了,至少正当防卫是真的睡醒过了。
在这里我说一下为什么说正当防卫睡醒过了。
昆山龙哥案大家都知道的吧,这个案例让正当防卫睡醒了。
曾经的种花家确实有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的界限非常模糊,判定很麻烦。
所以才有了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说法。
有的人被活活打死,就是因为担心自己一旦还手,会被定性为互殴。
所以曾经的防卫过当的判定是这样的。
小李打小王,小王在小李的拳头打到自己之前反击小李,将小李打退了两步。
小王若是乘胜追击,他就会被判定为互殴。
小王若是没有追击,而是等小李恼羞成怒,第二次发动攻击的同时反击,那就是正当防卫。
简单来说,小李不打小王,那么小王就不能打小李,否则会被判定为互殴。
小李被小王打怕了,想要逃跑,小王不准追击,否则就判定为互殴。
必须是小李攻击小王的同时,小王反击,这样才会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但凡小王主动一点,都会有被判定为互殴的风险。
不存在什么无限反击,什么把加害者打趴下之类的……这个就是防卫过当了。
哪怕小李逃跑的时候说要拿刀回来捅死小王,小王都不能追击。
因为小李可以说他当时是说的气话……
判定互殴的好处是什么?
首先省事,其次可以有效的减少报案,以及一些小的摩擦。
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常识,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在吵架的时候,双方便有默契的只逼逼不动手。
坏处就是,有些人担心被判互殴,被施暴者活活打死,打残。
施暴者假惺惺的说一句失手了,然后旱哭一会,赔点钱,坐几年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