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还没吃。】
萧晚想象了一下他说这话时可能会有的表情,不由得勾唇。
萧晚在手机对话框打下“那你要不要”还没写完又一个一个地删掉。
陈述这边正等着她的回复。
朱崇逸夫妇都有些微醺,找了个代驾来开车回家,他们走之前再三确认萧晚是否可以一个人。
萧晚笑说:“放心,我曾经一个人喝倒过一堆壮汉,这点量算不了什么。”
她看着两人离开,接着便走到街边的路灯下。
这个点其实并不算晚,路上依旧是车水马龙的,人们行走时的喧闹笑谈声,摊贩摆卖的小吃香味儿,各种人间烟火气息使得萧晚觉得自己视听上的通感放大了几倍。
她带着些兴奋的情绪,站在了路边某片绿化带的边缘可落脚处。
她先是发了一句:
【来接我。】
接着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情绪作怪,又发了一张站在路边的自拍过去。
再接着,发起共享定位。
等一切做完之后,又打了个电话给他。
萧晚捏着手机思考着该说些什么。
“等我,马上过来。”接通的一瞬间,陈述便说。
“好。”
电话没有挂断,可两人都没再说话了。
萧晚由站着改成蹲在路旁,看着手机上的通话页面,黑色背景中他的头像。
这是他很喜欢的一名世界级摄影大师的作品。取自一条茫茫白雪下的街道,街道上踩满了各式的脚印,长的短的,宽的窄的,一个叠着一个,深的叠着浅的,杂乱无章又颇是有迹可循。
照片里的右上角,也就是正走在街道中的人,穿暗沉的黑呢大衣撑着把血红色鲜艳的伞,身后依旧是洋洋洒洒下着的洁白雪花,像所有脚印的主人那样,在这条雪街上行走。
这只是记录的纽约街头非常平凡的一刻,摄影师用最惊艳的色彩拍摄的最真实普通的人生。
而萧晚却觉得,此时此刻的她有些不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