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了带着一群男人一群女人在逛街。所到之处,浩浩荡荡。一直逛到月明星稀,众人才分道扬镳。难得的放松游玩一次。夜梦很是高兴,心情格外的飞扬。抱着买来的东西回房间收拾,一件件比划。方彻则是又去后院练功,刀枪剑戟飞刀,不知疲倦的一次次演练。到了剑的时候,方彻有点发愁。枪为冥世。刀为冥君。剑叫做什么?而且比较牛的是,刀剑兵器材质差不多,都是那种属于‘阴间’的气息;而且与枪一样,都是带着煞气威力更大。导致方彻在这阴森森的兵器名字里流连忘返,走不出怪圈了。“剑为兵中君子,君自然是皇,那么剑,就叫冥皇吧!”冥皇。名字既定。这样方彻手中刀剑枪,就都有了名字。冥世,冥君,冥皇。好嘛。方总背着刀枪剑出门,总有一种万鬼随身的感觉。前呼后拥浩浩荡荡……“要杀多少人才能配得起这三个名字……”方总陷入了沉思。眼看临到午夜,擦擦汗,放下兵器去洗了个澡,哗啦啦……夜梦听见洗澡声音,顿时吓一跳,立即一骨碌上床,扯下被子来盖住自己,然后闭上眼睛,发出轻微鼾声。表示:我已经睡着了,不要来打搅我。方彻洗完进来,就听见细细的呼噜声,似乎睡得很熟。忍不住失笑:“看来是真累了,居然已经睡着了。”于是上床躺下,喃喃道:“不对啊,这丫头不是不打呼噜么?怎么今天还打呼噜了?”夜梦闭着眼睛,神色不动,呼噜声悄然变轻。“原来没睡着……”方彻一个翻身。“饶命……明天……”“明天咱们要回碧波城……唔唔……禽兽……”……第二天一早。方彻佩刀背剑,其它的东西都放在贤士居地下室封存。和夜梦两人骑着一白一黑两匹骏马,出了贤士居,踏上回家之路。他并不知道,方青云就在前面百里处,也在往家赶。表兄表弟,这一次不约而同的决定,走了一个脚前脚后。方彻一袭黑衣,金星执事服,外面是黑色暗金暗纹大氅。而夜梦一身雪白,小蛮腰腰间缠着一条暗红腰带;一袭雪白大氅。人一黑一白,马也是一黑一白。英俊潇洒,英姿飒爽。一路出城,无数百姓沿途欢呼:“方总回来啦!”“方总,天下第一王!”“天下第一王!”友谊战的余波,在白云洲那是不可能过去的,方总乃是白云洲镇守大殿总执事啊!王级第一,不是天下第一王是什么?方彻沿途笑着在马上拱手:“要回家……哈哈哈,各位让一让,我要衣锦还乡去显摆显摆……”顿时哄笑声四起。但是人们却自动得让出来一条大路。“回去好好显摆!”“这小娘子真有福气,居然能跟着方总。”“切,你也不看看,那是一般的庸脂俗粉吗?老子活了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你这话说的……不是天上仙子能配得上方总?这是正常现象!”“美女爱英雄啊。”“你懂个屁,这小娘子在方总没发迹之前就跟着他了,你别胡说八道啊,我揍你。”“……我说啥了?”一片喧嚷之中,方彻带着夜梦策马出城。这一路,正应了一句话。人逢喜事精神爽,春风得意马蹄疾。出了城,纵马狂奔,两人你追我赶,就好像大地上青山绿水中一黑一白两道线,在自在穿梭。人如玉,马如龙,瞬间远去。一路奔驰。又到了孙元身亡的地方。方彻与夜梦不约而同的停住马匹。看着这一片已经是繁花似锦,绿草成茵,曾经的血迹,与曾经的过往,似乎已经被这个世界遗忘。方彻长长的叹了口气。夜梦看了良久,想起当初孙元那种震天的怒吼,忍不住也是叹了口气,怯怯道:“公子,是不是心里很难受?”方彻坐在马上,深吸了一口气道:“有些惘然,有些怅然。就像是做了一场清晰的梦,梦醒了,无论梦多么真实,记忆却都会逐渐模糊。”眼前,却是似乎又出现了孙元坐在躺椅上,上下摇动,脸上带着惬意的轻松,说:“……我们魔教中人,互相出卖,不过是等闲事。”方彻闭上眼睛。良久,睁开眼睛,道:“走吧。”两匹骏马飞奔而出,瞬间远去。留下此处绿草迎风摇曳,山花烂漫含笑。空旷寂寞。……碧波城方家早已经是宾客临门,自从方彻参战夺冠的消息传出,方家天天就如同是赶集一般,人来人往。方正航这段时间里,笑的脸都僵了。但是,就算没人还是想要大笑三声,没啥,心里太爽了!容光焕发。整个人都像是年轻了十几岁。“啊哈哈,方彻啊,那是我外甥,亲外甥。”“我妹妹的亲生儿子,不是我外甥?”“说起他小时候,哈哈……这我得好好说道说道,彻儿是个好孩子,自尊心特别强,做什么事情,总要比别人做的好才行,从小比别人自我要求标准就高得多……”“你说这啊,是,彻儿小时候,的确有那么几个月不大懂事,但是没办法,孩子聪明,敏感,也就想的多,那时候我就说了,我说咱们这么大家族,难道还容不下一个任性的孩子?”“都别担心,也不用刻意管教,等他长大了懂事了,自然就好了。就算是石头,都能被捂热了,更何况人心呢?”“果然这孩子争气,这才几个月啊,就又懂事又听话又乖巧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