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方案,每10股送红股5股派2元(含税),总股本增加到1551847092万股,淘宝控股公司持有406739122万股社会公众股,占股2621,第1大股东。
套现后,淘宝控股公司还持有3亿股,占股1933,还是第1大股东。
1997年3月24日,鹏万科实施了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每10股送15股红股,派现金股息人民币1元(含税),总股本从317047649万股增至364604796万股,淘宝控股公司持有53523984股,占股1468,第1大股东。
套现后,淘宝控股公司还持有3000万股,占股823,还是第1大股东第二大股东鹏特发持股642。
这个时期,证会还没有颁布持股5的股东套现需要提前公告的制度。
淘宝控股公司利用沪鹏股市最后的疯狂时期,合法减持三家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套现91多亿元现金,落袋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