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过程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饿了吧?先去吃饭。”他说。
孟池鱼点点头,和他一起走向餐厅。
在路上,她忍不住道:“哥,其实你戴眼镜挺帅的。”
冷渊一怔。
评价他的话,从小听到大。
刚进冷家时,他是见不得光的野种、贱人生的狗杂种。
后来,他的称呼变成了:那个变态、疯子。
到现在是:家主、冷总、冷爷。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摒弃他所有身份,仅仅把他当做一个普通人,来评价他的容貌。
反应过来后,冷渊失笑:“你是在安慰我吗?”
孟池鱼慌忙摇手否认:“不是不是,是真的帅!哥,难道没有人说过,你很帅吗?”
用时下最流行的话来说:帅到腿软。
冷渊脚步一顿,只觉手痒痒的慌。
他没有克制,把魔爪伸向孟池鱼的头顶,像揉小孩发顶一样,来回揉了揉。
唔,手感不错。
孟池鱼的头发不是那种黑长直的瀑布长发,反而手感细软、深咖啡发色,还带点微微的天然卷。
被他把头发揉乱,孟池鱼一跺脚,瞪着他抗议:“哥!你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