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都无法战斗。
看向地面,他找到了自己的霰弹枪,而在霰弹枪旁边还有那个文物玉佩。
只能自己上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把玉佩揣兜里,拿起霰弹枪,冲过去在近距离下对着怪物的脑袋就是两枪。
怪物纹丝未动,只是朝着剑走去,正要触碰剑柄将其拿起,突然剑爆发出一股冲击,将怪物击退了数十米之远。
刘仲辰赶紧趁着这个空挡冲过去拿起剑。
就在他的手指触碰剑的一瞬间,无数的记忆涌入他的脑海,关于铠甲,关于这把名叫[赤辰]的剑,以及眼前这怪物的名号——安杜马里。
赤辰也在这个瞬间褪去了原本剑身上的锈迹,焕然一新。
刘仲辰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但安杜马里并不会给刘仲辰这样的机会,左臂的蛇头伸长,好似长鞭一般朝着刘仲辰抽去。
刘仲辰低身翻滚躲避攻击,然后找准机会一剑砍下了蛇头,但这并不足以杀死安杜马里,他的左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生。
“后生,把你的身体借我一用。”
一个声音在刘仲辰脑海中响起,他还没反应过来,就只觉得眼前一黑,另一个灵魂暂时的控制了这个身躯。
他从口袋里拿出玉佩,低声念叨着:“辰龙召唤器。”呼出一口气,似乎是稳定了自己的心神,举起玉佩,“辰龙义勇。”
话音刚落,类似于鱼类鳞片材质的腰带缠绕在他的腰上,他将手中的玉佩用力拍入腰带最中央,然后拉动腰带中央左侧的把手,玉佩一般的召唤器顺时针转动一整圈。
“合体。”
他的脚下出现了一个被圆圈包住的汉字[辰],好像是一个法阵,法阵由下往上穿过这个身躯,为其穿上了一层底衣,然后法阵飞到他头顶上方的空中,从中探出一个龙头,在震耳欲聋的龙吟声中,龙头口中喷出烈火,虽然炽热但并没有任何烧灼的感觉,火焰在他的身上汇聚,汇聚成了一副铠甲。
鱼鳞一般的扎甲好像是这片土地那古老的汉人士兵们,胸口有这个一个[辰]字,头盔与其说是一个头盔,到更像是那种汉人头冠金属化包住了他的面孔,肩膀和胳膊上也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肩甲和臂铠。
(此处配参考图)
“他的身体只能做到这样吗?”
看着这副铠甲,他的口吻明显带着失望,但他还是抬头看向对面的魔神安杜马里。
安杜马里的蛇头喷吐出一团毒球,朝着他飞了过去,他挥舞着赤辰一个下劈将毒球一分为二,毒液四散,即使是押运车的防弹甲板也在顷刻间被腐蚀殆尽。
他快步靠近安杜马里,朝着心口一击直刺,动作很简单,但战斗中简单的动作往往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剑刃直接刺穿了安杜马里的胸膛,拉动把手三次,伴随着玉佩般的召唤器顺时针转动,赤红色的能量波动汇聚在剑身上,然后是用力的上撩斩,安杜马里的胸口到肩头出现了一个恐怖的伤口。
他转过身子,没有去看那倒地的安杜马里化为飞灰。
铠甲飞出,赤辰剑也与刘仲辰的身躯融为一体。
“呼,”呼出一口气,刘仲辰重新掌握了身体的控制权,但他随即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该怎么跟上面解释这些事啊?”
也就在这时,一架直升机飞到他脑袋上空,从上面降下无数特警把刘仲辰包围。
刘仲辰下意识的举起双手,用高卢礼节来面对这些特警。
一位黑发金瞳,看上去年纪不大,但面部还有子弹留下的伤痕,会让人在心里把她的年纪往上提几岁,她走出来,她示意让特警们放下枪,然后面对刘仲辰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向刘仲辰伸出手,说:“欢迎,辰龙勇士,我是这一代的戌犬勇士,我叫珂赛特·道格。”一只通体黑色,只有手机大小,在阳光下散发光芒的机械犬跳到了珂赛特·道格的肩头。
——
星城三圣一教堂
外卖小哥绕过写有“敬拜宜诚、辞尊居卑、为救世人”的碑文,敲了敲大门。
“有外卖。”
大门打开,一名白人从里面探出脑袋,拿起外卖小哥手里的外卖盒子。
“谢谢啊!”
在星城见到外国人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那名白人就是泰格·克莱。他拿起外卖朝着屋子里走,一边走还一边说。
“星城的汉堡可乐比我老家墨城的贵多了。”泰格问在十字架前盘腿打坐的他,“BOSS,要吃吗?”
他睁开眼睛,一句话脱口而出:“安杜马里败了。”
泰格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在他身旁的黑人戈特,说:“也就是说,辰义苏醒了。”
“不只是辰义,还有刘虬。”
——
作者说:魔神很多什么智慧,几何数学,科学这种设定实在有点难以描写,所以我这个学渣是无法完美讲述的,大伙就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