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常安和一名小厮站在庭院里。 那小厮手里正抓着马缰绳,另一端系着的正是顾濯的大宛马,踏云。 踏云高大矫健,洁白的鬃毛在阳光下泛着淡淡银辉,是匹难得一见的漂亮宝马。 谢卿禾上次在留园的马球场骑过一次,觉得它浑身充满力量,又十分的温顺,自然很喜欢它。 她欣赏一切美好的事物,当然也包括了这匹罕见的白马踏云。 那小厮约莫十六七岁,生得十分机灵,一见到谢卿禾出来就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见过郡主,小人当归,受世子之命,特来照看踏云的。”说完他拉着马头,一起给谢卿禾行了个礼。 谢卿禾的注意力本全部都在白马身上,一听这马夫的名字不由噗嗤一笑,看向他道:“你叫什么,当归?” 当归虽见惯了第一次听到他名字之人的反应,但谢卿禾生得一副他从未如此近距离见过的倾城姿容,她展颜一笑的魅力谁能架得住,他晃神了好半晌,才摸了摸后脑勺,腼腆回道:“是的。” “当归,这名字可真有意思,虽是药名,但用在你身上是提醒踏云时时思归之意吧。”谢卿禾说着就走到白马跟前,抬起一只玉手,轻轻摸了摸马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