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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抄袭(五)(2 / 2)

啊,时间宜早不宜迟啊。”

李茂春:“凌零,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

凌零:“嗯,我要问问别人的意思才决定怎么做。”

陈超练:“问谁?”

凌零:“《追光者》我不是卖给唱片公司了吗?唱片公司家大业大,应该有御用律师的,若请他们帮忙,说不定还不用自己掏律师费。”

王均源:“对哦,唱片公司肯定有法律团队的,像这种侵权的官司应该打得最多,经验丰富。”

陈超练:“是哦,差点忘了这个,那你赶紧联系别人啊。”

凌零:“不急,就算他们现在去法院申请,也需要时间排期,还有大把时间准备。”

莫运超:“既然你胸有成竹,我们就不多说了,有需要尽管开口,能帮的我们一定帮。”

陈超练:“对的,需要用钱告诉我一声。”

王均源:“我没有肥仔那样豪气,不过我还是认识一些学法律的师兄。”

“谢谢,大家的好意我收到了,我有需要一定会告诉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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