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然小说>都市言情>港综:从义庄开始炼尸成圣> 第226章 有的账,迟早是要还的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26章 有的账,迟早是要还的(2 / 3)

来了这样一件宝贵的礼物。

然而,要理解并掌握因果法则并非易事,因为它虚无缥缈且深奥难懂,需要极高的悟性与机缘才能参透其中的奥秘。

沈默沉心静气,全力感悟因果法则,但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别说感悟到因果法则了,就连因果的毛都没有感应到。

这让沈默不禁心生疑惑:“以我的修为、悟性,不应该连感应都感应不到。”

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经过深思熟虑,沈默施展神通·摸骨相面术,借助这门术法来感悟因果玄妙。

果然,在冥冥之中,他似乎看到了无数黑雾遮掩,仿佛一层神秘的面纱,掩盖了本该清晰无比的因果。

这些黑雾像是一道屏障,将沈默与因果隔开,让他难以触及其中的奥秘。

沈默不甘心就此罢休,他催动宗师法力,化作无形大手,试图挥散那些黑雾。

然而,他却如同雾中看花一般,根本触碰不到那些黑雾以及隐藏其后的因果。

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仿佛处在不同的次元世界。

沈默想到了自己的身份和经历,他作为一名穿越者,本应具有先知先觉的优势。

凭借摸骨相面术,他曾多次洞悉他人的命运,并斩断他人的因果。

但如今,当他想要亲自感悟因果法则时,却遭遇重重阻碍。

这让沈默不得不怀疑,是否有人故意阻止他接触因果。

沈默想起了那个不可知的命运。

他猜测很有可能是命运在背后搞鬼,将因果囚禁起来,以阻止其他人领悟其中的奥秘。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沈默必须想办法打破这个僵局,否则他永远也无法掌握因果法则,领悟击败命运的力量。

眼下沈默并没有帮助因果摆脱禁锢的手段。

他无奈地散去神通,长叹了一口气,带着一丝失望说道:“看来,要想参悟因果,领悟红莲业火·红,还是得去其他世界才行啊。”

天龙世界的层次实在太低,无法满足他的需求。

而僵尸世界的因果又被囚禁着,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倩女世界或许可以成为皇极尸参悟因果的地方,看看是否能够领悟因果法则。

至于天魔世界,那里并不存在因果法则,只有万物、奇技、灾祸和生死法则。

西游世界虽然肯定有因果,但同时也有漫天神佛和高高在上的圣人。

像沈默这样的小卡拉米,如果跑到西游世界去参悟因果,恐怕会瞬间被那些圣人大能察觉,然后轻易地被弹指灭杀。

因此,沈默只能将参悟因果法则的希望寄托在倩女世界,以及西游之下的那两个未知世界。

看起来,他必须尽快开始探索新的世界了。

而在探索新世界之前,沈默手里除了业火煮海图外还有一幅五鬼宝运图。

这幅图上刻画着五头厉鬼,分别代表着东方宝运鬼曹十,西方宝运鬼张四,南方宝运鬼李九,北方宝运鬼汪仁,以及中央宝运鬼朱光。

五鬼宝运图的修炼方法是需要找到五只命格与五只宝运鬼契合的鬼物,将它们炼入宝运图。

然后通过五方五行之玄妙,将这些鬼物融入到自己的五脏之中,以此来驱动五鬼,并显化出各种神通。

乍一看,五鬼宝运图似乎比百鬼夜行图要逊色一些。

然而,实际上,五鬼宝运图才是更高阶的存在。

因为百鬼夜行图只是注重驱鬼和御鬼,无论如何修炼,都只能依赖于外物。

而五鬼宝运图却暗合五脏五行五方至理,其上限远远超过百鬼夜行图,可以说是一种能够修持自身的秘术。

只不过,对于沈默来说,这五鬼宝运图不过小道儿罢了。

毕竟,他早就领悟了五行大遁,根本不需要通过五鬼来修持五行,而且,收集五鬼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沈默摇着头,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正准备将五鬼宝运图收进体内世界让它永远吃灰的时候,突然之间,五鬼宝运图竟然散发出一抹奇异的五色幽光。

沈默的眉头微微一挑,心头涌起一阵意外与惊喜,因为他知道,这是感应到了五鬼的征兆!

要不要这么巧?

沈默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他立刻开启了自己的天眼,顺着那道五色幽光看去。

很快,他便将目光锁定在了福城最南端的南口镇的徐府之上,五道阴森鬼气如柱般显化在天眼中。

与此同时,沈默还看到了一尊散发煌煌金光的如来金身法相,正以金刚神意镇压着五鬼。

沈默立刻就猜到了这五鬼的来历,正是猛鬼食人胎中的五头厉鬼。

难怪它们能让五鬼宝运图感应到,原来是白莲教五鬼道培育出的五鬼,其命格正好与宝运图所需的五鬼完美契合。

就是沾染了太多的煞气,需要先净化一波,才能炼入五鬼图,继而炼鬼入藏,积聚五行五气。

沈默着急探索新世界领悟因果法则,没功夫跟五鬼纠缠,也懒得搭理南口镇的徐大帅,便是来一个速战速决。

嗡!

沈默施展神通·流溯,眨眼间便从逍遥谷遁至南口镇徐府,出现在镇压五鬼的大厅之中。

今日,徐大帅纳四姨太,整个府邸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徐大帅站在主位,意气风发,正在慷慨激昂地念着迎宾词:“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感谢各位亲朋好友来参加我的婚礼……”

“今天我和四姨太决定举办一场全素宴,希望大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