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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是:陈公博谋通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之生活费外,予以没收。
1946年6月3日,陈被枪毙之前,还和汪的老婆陈璧君打了个招呼,在陈璧君哭哭啼啼声中来到刑场,陈走在前面,还叮嘱法警,打的时候打准点,不要破相了,这个心理素质显得很好了,和之前参加中共一大时胆小如鼠形成鲜明对比,说明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难逃一死。
趁着陈絮絮叨叨的时候,法警在背后冲着陈脑袋就是一枪,陈倒在地上,一生就此结束。
不管怎样,汉奸就是汉奸,无论再过多少年,他还是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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