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规制。
兴之所至寻常小事,皇帝随口一说派有关太监传与当事人谓之口谕。
有关朝廷国策、军机部署以及官员的黜陟,甚至对某一案件的指示都要用特制的明黄锦缎工楷用玺宣示,通常所说的圣旨指的正是这一类书面圣旨。
书面圣旨又分为明发上谕和特发上谕。
明发上谕一般都交内阁向各有司衙门公开发布,在明朝有时或用“邸报”传示天下。
特发上谕则是指名发给某人,由某人向当事人宣读时才能开启圣封、宣读旨意。
皇子回京,是国之大事,当然是明发上谕。
当张居正内阁得知上谕旨意后,李春芳、陈以勤都像是被石化了一般。
皇上,诏景王回京,难道要削去裕王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