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晚饭的缘故,她惊奇发现原来江诚淮的手艺居然这么好!
海蛏子一点泥腥味都没有,肥嘟嘟的蛏子肉猛火爆炒后也没怎么缩水,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海鲜么,最怕浓油赤酱盖过海鲜原本的鲜味,江诚淮调味把握得也很地道,蛏子入口让人满嘴留鲜,而不是只有咸酱油的齁味。
没想到江诚淮和沈雷的兄弟排挡,还真是有两把刷子,而不是仅仅只靠出卖“色相”。
程思珣喝了酒,他今晚开车出来的,明熹就留着心眼没喝酒,准备一会替他把车开回去。
她点了两瓶花生露,其实吃海鲜配苏打水更好,能中和一下海鲜的尿酸,只不过九十年代这会儿,除了香港那边,大陆人还真不爱喝劳什子怪味苏打水,国民饮料是健力宝、北冰洋。
程思珣激她这是在喝猫尿,酒劲上来,气干云霄,还质问明熹道:以前那个豪情万丈的阿熹哪儿去了?美国到底有多恐怖啊,怎么好好的人在那待上两年,酒也不喝了,人也木讷了,以前那股疯劲哪去了?
程思珣有些许失落。
他真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就是他认识了快二十年的阿熹。
她变化好大。
一个不怕猫、不喝酒、不讲黄段子,爱加班、爱动物、只喝花生露,连他喝光的空酒瓶都要帮忙强迫症整齐摆好的薄明熹,还是他心目中那个昔日一起“狼狈为奸”干坏事的好兄弟阿熹吗?
程思珣看不懂了,心中有种淡淡的怅然若失,不禁感叹长大有什么好?美国有什么好?这些魔鬼,把他最好的兄弟阿熹,都弄得生疏模糊了。
明熹不能回答他眼中久久挥散不去的疑惑,只能有点伤感地无言凝视着他,并在心中告诉他:你最好的朋友阿熹其实已经不在了。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明熹,我是个小偷,偷走了薄明熹的身体。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的好兄弟阿熹过得像上辈子那么惨,最后落得个死无全尸的结局;你也不会像上辈子那样,被别人一步步谋害,最后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