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呢,他的公司注册资金有一百万,这个钱是哪来的?”
沈新端起水杯喝了口水道:“有记录啊,秦警官也问过师燕华,她说10年前后,刘来宾去南方做生意,倒卖手机赚到了第一桶金。”
丁雨薇点头,这一点她也看到了,道:“说是这么说,但没有进行查证。我的想法是,会不会他开公司的钱来路不明,因此招惹到了一些仇人,伺机寻仇。”
“你想啊,这个孙凯既然已经诈骗到了两百万过桥款,为什么还要再杀人,盗走34万的现金。”
“情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诈骗和杀人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刘来宾被捅了七刀,身上虽然也有防御伤,但很难说没有私人恩怨掺杂其中。”
沈新微微点头。
200万都骗了,为了区区34万,就要担上一条人命,的确不合理。
不过在卷宗里,秦传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设法调查了刘来宾以前的社会关系。
但他父母早亡,仅有的亲戚来往也不多,也没调查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开公司的启动资金,就如师燕华所说,是跑到南方做生意,再回来已经发达了,赚了大钱。
亲戚问他,他也不说。
如今时过境迁,再想查他当年的社会关系,难度大的惊人。
沈新仰头看着天花板。
相比于丁雨薇的推测,其实沈新也注意到了一个点。
就是这个刘来宾啊,他在办公室里养了一只鹦鹉。
当年监管不严格。
他还是花钱托人,搞来了一只野生的金刚鹦鹉。
卷宗里有记载,现场的照片也拍到了鹦鹉栖息的架子。
但现在这只鹦鹉在哪儿,卷宗里就没有记载了。
沈新忍不住在想。
这可是金刚鹦鹉,寿命堪比人类,智商也极高。
关键它还能说话。
假如说当年孙凯杀刘来宾的时候,这只鹦鹉在场,是不是目睹了犯罪过程。
以自己的能力,是不是能够从这只鹦鹉身上,找到一些关于孙凯的重要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