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的行事风格。
总觉得好像有点熟悉……
但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时攸宁清了清嗓子,
“对方的当事人都已经满16周岁了吧?”
警员虽然不解,但还是如实回答道,
“除了那位女同学,都已经满16周岁了。”
时攸宁了然地点点头,
“首先,这群小同学的医药费我会如数赔偿;其次,我家孩子会就责骂这位女同学有病一事跟她道歉。”
段景珩眼里的光逐渐熄了下去,自嘲地扯了扯嘴角。
这就是所谓的找回场子?
他到底在期待什么呢?
这跟他平时惹祸,其他人那如同流水线般熟练的赔钱赎人流程有什么区别么?
就只是多了一条道歉,还是要他道歉。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她又何必浪费时间亲自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