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般的油光,酱汁浓稠,微微颤动,似在勾人食欲。杜甫夹起一块,肉块沉甸甸的,筷子一压,竟渗出几滴晶莹的油珠,滴落在米饭上,瞬间浸润开来。他小心咬下一口,肉皮软糯弹牙,肥肉入口即化,瘦肉则酥烂不柴,咸甜交织的滋味在舌尖炸开,肉香浓郁,竞隐隐带着一丝酒香和桂皮的辛香。1“这肉……“杜甫瞪大眼睛,忍不住又夹了一块,“竞然不腥!”说到这个,姜戈头头是道:“这猪做之前阉了就不会腥了。”他们县衙还有一个阉猪专家呢。
杜甫连连点头,筷子不停,转眼间已吃了三四块,唇边沾了点酱汁也浑然不觉。
红烧肉虽美,但吃多了难免油腻。杜甫目光一转,落在那盘清炒菜心上。菜心心青翠鲜嫩,茎部莹白如玉,叶片碧绿如翡翠,上面还挂着几滴清亮的油珠,蒜末点缀其间,香气清新。他夹起一根,轻轻一咬,菜心脆嫩多汁,蒜香浓郁却不呛人,恰到好处地解了红烧肉的厚重。“这菜心……“杜甫细细咀嚼,惊讶道,“竞比春日新摘的还要鲜甜!”魏忠贤不知何时端着碗又凑了过来,笑道:“杜大人有所不知,这菜都是仙菜,普通的菜如何能和它相比?”
怪不得。
杜甫恍然,又夹了几筷子,菜心清爽,与红烧肉相得益彰,吃得他胃口大开。
最寻常的,却是最不能少的一-那碗白米饭。米粒颗颗饱满,蒸得恰到好处,既不软烂,也不干硬,泛着珍珠般的光泽。杜甫都记不起他有多久没吃过这么好的米饭了。他舀了一勺红烧肉的酱汁浇在饭上,汤汁缓缓渗入米粒,原本雪白的米饭渐渐染上琥珀色。他扒了一大口,米香混合着肉汁的醇厚,在口中化开,竞有和说不出的满足感。
“米饭……
“还有几分香甜,和红烧肉真是绝配。”
霍去病在一边忙咽下红烧肉搭了句话:“我看这米饭还是配麻辣烫最好吃。”
对于麻辣烫,霍去病颇念念不忘。
没办法,这个菜单都是轮着来的。
今天的菜单上没有麻辣烫。
杜甫听得心头一热,又扒了几口饭,竞觉得这简单的米饭,比山珍海味还要美味。
不知不觉间,红烧肉已见了底,菜心也只剩几根,米饭更是吃得干干净净。杜甫意犹未尽,盯着空碗,竞有些怅然。“杜大人可要再来一碗?"姜戈笑问。
杜甫摸了摸肚子,本想推辞,可那香气仍在鼻尖索绕,终究没忍住,点了点头:“那……再来半碗饭吧。”
待第二碗饭端上,他又夹了最后一块红烧肉,细细品味,仿佛要把这滋味刻进记忆里。
吃饱喝足,杜甫长舒一口气,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连日的疲惫一扫而空。他望着空空的碗碟,忽然感慨:“乱世之中,能饱食一餐,已是莫大的福气。姜戈不知何时站在门边,闻言微微一笑:“杜大人喜欢就好。”杜甫起身,郑重一礼:“多谢姜县令盛情,今日之食,杜甫终身难忘。”窗外,太阳余晖洒在院中,映得碗碟上的油光闪闪发亮。这一顿饭,吃得心满意足,竞比任何珍馐美馔都要珍贵。
要是百姓们也能每天吃上一碗红烧肉配大米饭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