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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规矩:其一,灵眼瀑核心区域,仍由连尺书院掌管,慈恩寺弟子使用,需经书院同意,并缴纳相应资源,用于书院维持与弟子修行。其二,不得破坏灵眼瀑原有地貌与阵法。其三,连尺书院弟子,依旧拥有优先使用权。此三点,乃底线,若大师同意,此事便定下。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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