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三人虽然还没有完全领悟一种下位本源法则,但是都得到了本源法则的承认,而且又是界主级,参悟起来速度会很快。
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够完全悟透一种下位本源法则。
不过,不管是陈岱昭还是陈云龙,他们的分身都是特殊生命,本身的生命基因层次就不低。当然了,最开始他们孕育分身的时候,分身的基因层次也只不过才是主身的几百倍,不然以地球人的生命基因层次也孕育不出这么强大的分身来。
但经过这些年的进化,生命基因层次已经提升了起来。
灭神石的生命基因层次提升,主要是依靠吞噬各种坚硬的物品,或者蕴含空间、土法则的物品。目前,陈岱昭的灭神石分身的生命基因层次已经达到了4200倍。
根据系统的介绍,灭神石的生命基因层次最高能够达到9800倍。
这已经非常接近完美生命基因层次了!
不过灭神石想要达到这么高的生命基因层次,需要吞噬无数各种各样的坚硬物品,或者类似的生命体才行。
相比较起陈幻翎和陈岱昭,陈云龙的分身生命基因层次提升就要慢一些了。
因为他的分身比较特殊,适合他进化的宝物比较难得,所以到现在他的生命基因层次也才不过3000多倍。
时光轮眼兽的生命基因层次上限跟灭神石是差不多的,都能够达到9000多倍。
作为一名特殊生命来说,他的生命基因层次目前是有些低了。
当然,他们除了借用外力去提高生命基因层次之外,随着实力的提升他们的生命基因层次也会随之提等他们突破不朽之后,生命基因层次最低也能达到3000倍。
特殊生命,自然是有特殊之处的。
除了境界、生命基因层次提升等等之外,还有跨入了法则门槛的人数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或者得到本源法则承认的,都给陈昊提供了大量抽奖的机会。
这些总共算起来,陈吴一共得到了108次抽奖机会。
这108次抽奖机会当然不是攒在一起抽的,在得到的时候陈吴就陆陆续续给抽完了。
这108次抽奖当中,自然也是有10多次抽到了不错的东西。
其他次抽奖得到的东西都是之前得到过的,更适合给天赋比较低,实力比较弱的人打基础的东西。十多次抽奖得到的东西里,有几样天地奇珍,还有几件重宝,两件至宝,还有一些能够促进生命基因层次进化的物品。
其中就有很适合时光轮眼兽和时空龙神的奇珍,还有兵器秘法。
从系统中能够抽取到适合陈幻翎的诸多物品,自然也能够抽取到适合其他天才子女的诸多宝物。这么多次抽奖,陈岱昭、陈云龙和陈羲得到的好处,丝毫不亚于陈幻翎得到的。
陈羲就得到了一件重宝,这件重宝可以操控时空,形成时间乱流和空间裂缝,将敌人给彻底绞杀!虽然只是重宝,但这可是能够操控时空的重宝啊!价值已经不比一件普通至宝差了!
加上陈羲的分身时空龙神,拥有天赋秘法时空牢笼,两者配合之下,只要被时空牢笼困住的敌人,基本上就不可能再逃掉。
得到的两件至宝,一件是宫殿类至宝,不过系统并没有给出名字,陈昊便将其命名为吴天殿。另外一件是铠甲类至宝,名为烛神甲,通体呈现龙形,明显更适合拥有龙分身的陈羲。
这套铠甲是一件至强至宝,而且还是最顶级的那种至强至宝。
不过这套至强至宝是可以拆分的,可以将铠甲的一部分拆下来穿戴使用。
比如龙爪的位置,就可以单独拆下来。
就算只是龙爪,那也是能够堪比顶级至宝的存在。
而且这套铠甲与火凰神兵一样,若是穿戴在龙形生物的身上,不刻意去显露的话,是很难察觉到这是一件至宝的。
当然,如果是在一些在顶级的强者面前,尤其是宇宙之主,那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这套铠甲虽然最适合陈羲,但以现在陈羲的实力得到这套铠甲,无异于是让他送死。
不过这套铠甲对于陈羲来说,实力提升是非常大的。
等过一段时间,陈羲也达到了能够突破不朽的时候,同样要出去冒险历练,寻找自己的机缘时。还是要给他一些能够保命的宝物。
这套铠甲既然能够拆分,陈吴打算将龙爪拆分出来,先给陈羲使用,等他的实力逐渐提升,能够完全驱动这套铠甲的威能,他再将整套铠甲的送给陈羲。
除此之外,陈吴抽取到的重宝当中,还有一件龙形状态的铠甲,这套就可以给陈羲使用了。只是一件重宝的话,至少宇宙之主们不会眼馋。
而且有这套铠甲作为掩饰,龙爪上的至宝组件没有那么容易被看出来。
除了得到一些实质物品之外,陈吴又抽取到了两个可以赠予子女分身的天赋。
这一次,他并没有再直接给某一个子女。
而是留着,等看以后会不会出现天赋极佳的后代,分身这种天赋秘法,绝对是最强的保密手段之一。如果出现天赋极佳的后代,那么就把分身赠予他,提升其保命能力。
出一个天才不容易啊!
这100多年来,陈昊这七八代后代,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像陈幻翎陈羲这样拥有极好天赋的天才了。当然,也有可能是修炼时间太短,真正的天才还没有冒头。
这108次抽奖机会中,陈昊还抽取到了一件神奇的物品。
这是一块巨大的玉片,从系统的介绍来看,这一块巨大的玉片能够分成109份。
其中一份是最大的,算是母玉。
剩下的108片则是子玉。
玉片当中,可以留下两个人的生命印记。
一旦子玉被破坏,母玉的持有者可以在一瞬间便传送过去。
这相当于是后代们的一种保命的手段。
陈吴可以将子玉分给家族中需要重点保护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