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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松大饭店(1)(2 / 2)

名就是他们,经典的文人受穷也是他们。

这个时候如果算丽莲为了写这个故事付出的劳动,60美元肯定是划不来的——不算这个故事被录取的情况下,更多的故事沉没,单纯说写这个故事,也比丽莲卖几天饮料费精力多了。

新人一般也都是这样,收获与付出不成正比。大家之所以能坚持下来,是因为热爱,也是因为怀着成功的希望。

丽莲看重的也不是60块的稿费,而是稿子被录取就说明她多少还有点天赋。

这样的‘肯定’至少能让她多坚持半年——而事实是,根本不需要半年,只过了半个月又有两个邮件寄给了她。一个是新一期的《红龙》,杂志给当期有作品登载的作者寄一本是惯例,另一个却来自一位‘文学代理人’。

哈!文学代理人。

在丽莲的理解中,文学代理人兼具编辑、经纪人、律师等的作用,但又和那些不完全一样。因为他们在美国出版界非常常见,所以丽莲有稍微了解一些。

文学代理人一般会从杂志上搜索文章,发掘他们觉得有潜力的新人,然后在作家和出版社之间穿针引线——这要求他们有很好的文学品味和市场嗅觉,同时还要有出版社那边的关系,而这二者都是新人急缺的。

新人需要有人能指导他们写作前进的方向,也需要有人能帮忙向出版社推介自己的作品。

当然了,代理人也会从作家的报酬中抽取一定比例,只是新人阶段那点儿收入根本没人在意,这阶段代理人甚至会接济穷困潦倒的作家...不过,一旦客户里有一个新人走红了,那之前的所有投入都不算什么了。

这位文学代理人是怎么得到自己地址的,丽莲不用猜也知道,估计是和《红龙》杂志有关系。而他写信给自己,目的也是不言自明的,肯定是看好自己,想要签下自己的代理合同——丽莲并没有做决定要不要和这个文学代理人签约,不过多出一个选择总是好的。

丽莲不确定这个文学代理人是否可靠,不过从他的信来说还是很诚恳的。这封不算短的信中,对方分析了她那个发表在《红龙》上的故事。重点指明了她创意很好,但文字功底撑不起文笔的现状,觉得他最好能去纽约(这个文学代理人显然在纽约活动),他可以给他找一份文字工作,一边挣钱、一边训练写作能力。

嗯,还愿意给她负担路费...这真是文学代理人非常看好才会有的做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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