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宋邑不假思索,交给她,而后出门收拾残局。这场刺杀行动,要比他想象的要顺利多,人不多,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发出多大动静。
而动静越小,争取的时间越多,逃命的机会也就越大。
很快,宋邑便将屋外守卫的户体拉进房中,又取过藏在墙脚的包括,重返屋内。而此时寝室内,利刃入肉的声音,还在持续。
入内一看,哪怕才犯下连杀四人血案的宋邑,也不由感到头皮发麻,已经数不清郑娘子往苟威那肥硕的户体上捅了多少刀了:::,
那表情,看着比宋邑可坚毅多了,每一刀,都仿佛在对苟威处刑。
见这女人发疯,宋邑可不想浪费时间陪她,恼火道:“你想不想走?”
郑娘子抬头,看了他一眼:“慌什么,这头猪哪次来,不闹出点动静!”
“动作快!快换衣服!”
宋邑也顾不得与其分说,上前抢过刀子,将郑娘子拽到一边,扯过被子,胡乱帮她擦拭身上血迹,又把衣服丢给她。
见状,郑娘子也终于动了,开始穿衣。宋邑也换上准备好的干净衣裳,到此时,狂飙的肾上腺素才有所放缓,目光落在苟威尸体上,脸上露出又是紧张、又是厌恶、又是痛快的表情。
再偏头,正见着郑娘子不慌不忙的穿衣动作,有心催促,又按捺住了,暗骂自己没出息,人都杀了,连个女人都不如。
眼帘中的玉体,固然美妙,染着血迹,显得那般冷艳,如果能逃出,这具妙体,就属于自己了:宋邑不知道值不值得,但此时,他心中是带有几分期待的。
再注意到密布上边的淤青与伤痕,宋邑又忍不住暗骂一声,照着苟威那光溜溜的下身端去,还不解气,又狠狠地踩了两脚
郑娘子终于穿戴好了,宋邑取过一顶毡帽,戴在她头上,拽着她便出去。
路过外室,注意到那个小丫头,宋邑还解释了句:“我没办法!”
而郑娘子只是点点头,轻声道:“只能怪她,倒楣被安排来伺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