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道是从前从来睡得这么晚过。 日常十二点睡觉的现代人秦蔻:“…………” 挠头。 另外一个就睡得很早的人是一点红。 他也是作为杀人工具被养大的,一直以来,都浑浑噩噩的生活,有活儿时,自嘲自己以杀人为乐,有活儿时,便落魄江湖,远走外,过着一种流浪似的生活。 来到现代之后,对这里五花八门的生活,他其实很不习惯,很多第一次,都是秦蔻牵着他、带着他去体验的。 他早上会起的很早,露台上练剑,练上一会儿,会碰上上来浇花的花满楼,聊上两句,久而久之,他也知晓了这些植物的名字和习性,他练剑时,那种一往无前的杀气似乎也收敛了许多,也会注意不要伤到这些花草。 练过剑,他会冲个凉。 一点红非常之爱干净,冲凉洗澡,是他自己很喜欢的一个时刻,以前师父门下学艺时,他是怎么也不敢想会有这种条件的。 冲过凉后,他会出门买菜,因为之前被楼下种菜的大妈揪住,热的要给他介绍对象……一点红实嫌这些人麻烦,出门会带墨镜和鸭舌帽。 这幅扮去买菜,总有人要盯着他。 ……一点红已经习惯了。 刚穿来时,他非常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站那么近的地方盯着他瞧,还与友人窸窸窣窣地小谈论什么帅不帅的题,他们难道不怕么? 后来就明白了……概念,人生活中根本就有杀手这种东西的概念,就算他站大街上宣布自己是个杀手,那结果也不会是周围人惊恐的做鸟兽散,而是会电话给精神病院。 当然,他那双尖锐而冰冷的睛,也并非有摄人之功效了,只不过用的最多的时候,是他菜市场盯着企图称上做手脚的无良小贩。 一点红:“…………” 望天叹气。 买完菜,回做饭。 当然,是秦蔻的时候做一下,她不吃饭,他其实懒得变着法弄那么多菜色,他也不爱总下馆、总点外卖。 其实他们那个时代,有锅、有灶火的地方,他当然也不是自己动手做饭,而是下馆的。 题是……过犹不及啊,当时的馆,很多便只是卖些清汤寡水的阳春面、几个馍馍配点梅干菜便是了,现代的外卖,怎么说呢,总结起来很简单:油大、味重、蔬菜少。 所以假如秦蔻不吃饭,他多也是浑沦对付了,挂面、馄饨、水饺之类,偶尔口腹之欲起来时,跟着陆小凤去吃他新探出来的店。 下午,仍然是雷不动的练剑时间。 旁的时间,他偶尔会书——随便什么都,陆小凤买了许多游戏相的杂志回来,他经常也去翻上一翻,楚留香对考古和调酒有兴趣,那些东西他偶尔也去一。 他似乎有格外喜欢的东西,对很多东西也不排斥,淡淡地去了解。 晚上,因为他数年来形成的自律习惯,他通常也是十点左右就休息了。 倒是陆小凤睡得很晚,因为他喜欢游戏。 电脑他还买,手游得不亦乐乎,近来得还是联机手游,为了不扰花满楼休息,他一般都躺客厅的沙发上玩儿。 不过今天他玩,近来他对手游的热下降的厉害,或许是腻了,或许是烦了。 总之,楼下静悄悄的,大都休息了。 秦蔻蹑手蹑脚地钻进厨房,微波炉里,是大给她留好的饭,麻婆豆腐、米饭、一小份咸烧白,荷叶馍,冷盘是樟茶鸭。 开微波炉,叮一分钟,拿出来。 豆腐很嫩,盖了一层牛肉末,舀起来盖米饭上拌起来吃,很好吃。 烧白夹荷叶馍里,这种肥瘦相间的肉……以前秦蔻其实不喜欢,她喜欢瘦肉,越长大口味变得越包容,咸烧白是用五花肉和咸菜一起上锅蒸到软烂,咸菜吸收了油脂,不干不柴、油油润润,而片片五花肉则肥而不腻,夹荷叶馍里,一抿就化…… 当然,她的口味虽然很包容,到现为止,也尝过甜烧白……五花肉和豆沙弄一起真的会好吃么?e…不知道,下次勇敢试试吧! 她饿得有点狠了,很快风卷残云地把东西全吃掉了,然后把碗塞到洗碗机里,了个饱嗝,又了个哈欠,舒舒服服地回卧室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