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好计划,大体分为三步一第一步,先用炸药炸开银行金库的地板。
第二步,顺着洞口爬进金库,争分夺秒地抢钱,一旦听见警笛靠近的声音就迅速撤退。
第三步,带着抢到的钱,乘上摩托车逃离。
体积较大的轿车无法进入下水道,但摩托车可以。
雷蒙德特地斥重金,购买了足足12辆印第安出产的“王牌侦察兵”——他和他的部下们,总计12人,刚好一人一辆车。
在欧洲大战(一战)的催化下,摩托车从一种新奇、不可靠的玩具,迅速演变为可靠、实用且充满魅力的主流交通工具和时尚像征。
战争期间,军方需要可靠、快速的通信和侦察工具,向哈雷戴维森、印第安等公司下达了巨额订单。成千上万的士兵在战场上学会了骑行和维护摩托车,战争结束后,他们将这种技能和须求带回了民间。
雷蒙德就是在打仗时学会了骑摩托车。论骑摩托车,他可是一把好手。
当前美国的摩托车界形成了清淅的“两强争霸”格局,印第安与哈雷戴维森展开着激烈的竞争,前者稍占上风。
印第安乃是现今摩托车界无可争议的领导者,以其精良的工程和强劲性能着称。
1920年,印第安推出中量级v型双缸的新车:王牌侦察兵(sut)。
它极其平衡、坚固耐用,被誉为“摩托车中的福特t型车”,是目前最受欢迎、评价最高的车型之一。
等警察们小心翼翼地闯进金库,雷蒙德等人早就骑着摩托车逃之夭夭了。
十分完美的计划!
他的部下们都很认可这份计划,统统拿出十二万分的干劲。
从三天前起,“爆破帮”的全体成员就开始秘密往地下运送炸药。
对财富的渴望,压制了对恶臭环境的厌恶。
“爆破帮”的成员们都是老兵,所以下水道的恶劣环境并未引起他们的极大不适。
跟布满积水,弥漫死尸臭味的战壕相比,下水道反倒没这么恶心。
关于接下来的进程,雷蒙德已经做出了十分详细的规划今天运完最后一批炸药。
明天开始安装炸药。
后天——嘭!
干完这单,自己将凭借“炸塌金库地板”这一前所未有的壮举,成为世界犯罪史上的传奇人物!
想到这儿,雷蒙德愈发感到心潮澎湃。
“各位!都看过来!”
他边说边拍了两下手掌。
众人纷纷停下手中的动作,转头望向他。
“后天早上9点,我们的头顶上将出现上百万加元!据说还有一大袋珠宝!
“干完这票,在未来一年内,我们都不需要为钱的事发愁了!
“你们想发财吗?
“你们想在口袋里揣满钞票吗?
“那就统统拿出干劲吧!
十分简短的动员演讲。
但是效果非常好。
“爆破帮”的成员们纷纷斗擞精神,出声附和。
雷蒙德话音未完:“让我们用一声响亮的爆炸,向温哥华宣告我们的到来!”
同一时间一温哥华,某公寓,某出租房“小的们!都看过来!我们的道具到了!”
不一会儿,“迪林杰帮”的成员们——总计14号人—纷纷围拢上来。
就跟“爆破帮”一样,“迪林杰帮”乃是最近风头正盛的抢劫团伙。
但跟“爆破帮”不同的是,“迪林杰帮”并不推崇“炸弹摆平一切”的“古典做派”,而是推崇纪律与高效。
行动前详细侦察,行动中分工明确,追求军事化的精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拉姆技术”的基础上,增添了大量的个人特色。
简单来说,他非常追求格调。
哪怕是在抢劫,也不能失了风度,不论是持枪闯进银行时,还是扛着钱袋离开银行时,都要保持优雅—以上,便是劳伦斯的“抢劫美学”。
故此,他常以冷静、威严甚至彬彬有礼的姿态指挥全场,有时还会安慰惊恐的民众。
他常用厚厚的黑布裹住头发和大半张脸,只留一对眼睛在外面。
然而,他恰好有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别具魅力的海蓝色眼眸,光看这对眼睛,很容易将他幻想成一名玉树临风的帅哥。
如此做派,如此形象,给了民众极大的脑补空间。
于是乎,某些无良媒体为了涨报纸销量,擅自将劳伦斯描绘成一个长相英俊,风度翩翩的义贼,连篇累牍地报道他的“英雄事迹”。
曾有报道称,他将抢劫所得的大半钱财都分给了贫民。
还有报道称,他之所以抢银行,是为了惩戒无良的银行家。
在媒体的反复喧染下,劳伦斯竟收获大量粉丝,其中以女粉居多,频频与他展开“神交”。
事实上,劳伦斯根本不帅,他也从没干过任何能跟“义贼”一词沾边的善举。
除了眼睛之外,他脸上的其他部位都长得一般,属于让女粉们看见了会当场脱粉的程度。
他抢到的每一份钱,不是花在女人身上,就是花在赌桌上,从没给贫民们送过钱,甚至没给路边的乞丐递过一分钱。
尽管谣言缠身,但劳伦斯在抢银行时追求“格调”,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雷蒙德而言,银行是战场,“抢银行”就是打仗。
而对劳伦斯而言,银行就是一个盛大的舞台,“抢银行”能让他尽情地展现自我!
为了更有格调、更加华丽地抢银行,他没少整出奇怪的花活。
比如伪装成清洁工,在银行内潜伏一夜,次日控制职员洗劫金库。
比如伪装成警察“护送”运钞车进入银行,控制全场后洗劫金库。
再比如在银行内喷洒西红柿酱伪装成血腥现场,声称有炸弹威胁,迫使人员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