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照片打印出来。不是证件照,而是张秀兰提供的唯一一张旧合影:她站在村口公示栏前,手里拿着一叠纸,正准备张贴。
林远剪下她手中的部分,放大。纸上字迹模糊,但能辨认出标题:《关于临江段非法采砂及污染情况的实名举报》。
他把这张图钉在时间轴最前端。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陈默发来的消息:“刚刚恢复了一段监控,拍摄时间为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四日凌晨一点十七分。地点:镇政府档案室外走廊。画面中有一名穿制服人员进入房间,停留六分钟。面部无法识别,但身形特征与张某匹配。”
林远盯着那条信息看了很久。他打开电脑,调出此前收集的所有文件编号,在搜索框输入“环保投诉+王x+不予受理”。
系统跳出三条记录。两条显示“材料遗失,待补档”。第三条,也就是王女士的那份,备注栏写着:“当事人未按要求补充证明,自动作废。”
他关掉页面,靠在椅背上,闭眼三秒。再睁眼时,目光落在墙上的时间轴上。那个起点——她贴出举报信的瞬间——仿佛还在往下滴水。
第二天清晨六点四十分,林远站在酒店楼下便利店门口买早餐。他拎着塑料袋往回走,经过街角时,看见一辆环卫车停在路边。
车门开着,驾驶座上没人。
他多看了一眼。后视镜上挂着一枚钥匙扣,下面坠着一块小铁牌,刻着数字:0914。
那是王女士举报材料被标记为“不予受理”的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