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确实是好事,但凡事都有两面性。
刘一非如今有资格参与这些项目,但她只是参与而已,很难为自己争取或维护应有的权益,因为她缺乏话语权。
就像这次华艺的《功夫之王》,签约前一切都可以谈,刘小丽可以提出各种条件,华艺为了签下刘一非这棵潜力无限的摇钱树,也都一一接受了。
可一旦签了合同进了组,像这次导演刁难女儿的事情,刘小丽动用了所有关系,联系华艺、找陈见飞,谈合同、讲规则、说人情、论道理,费尽口舌,结果却毫无作用。
除非她愿意牺牲女儿——可女儿是她的心头肉,她做不到。
说到底,神仙姐姐太年轻了,或者说,她崛起得太快,根基还不够稳固。
再加上陈见飞作为刘一非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只看钱,不懂得资源共享;而刘小丽对女儿的过度保护,也是原因之一。
任何行业都一样,只进不出,迟早会没人愿意带你玩。
在刘一非还小的时候,刘小丽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小女孩嘛,未成年,可以原谅。
但随着神仙姐姐逐渐长大,她的存在以及那些有些过分的要求,已经让不少合作过的剧组心生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