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得一干二净。如果你现在去看看,还可以看到地上的土现在还是红的。那魔头,一刀一个人头,杀红了眼。我们掌柜亲眼所见,恶心得肝胆都要吐出来了。唉,所以这几天啊,别说吃了,那屠夫连猪肉都不敢看见!”
马芳铃不时随着他的表述流露出惊恐的表情,听到最后,小心翼翼地问道:“下手如此狠毒,小二哥,那魔头是郭家的仇人吗?只杀了郭家的人?他有没有对其他人下手?”
店小二摇了摇头,说道:“听那魔头和郭大爷的话,好像郭大爷十多年前杀了一个姓白的,这个魔头是那个姓白的儿子,现在来找郭大爷报仇了。就算杀人偿命,他杀郭大爷是天经地义,对老弱妇孺下手,算什么男人。一上来,就砍杀了郭家十岁的孙子,这不早就想着灭门吗,真是造孽啊!”
店小二回想起昨天那血腥恐怖的场面,就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再看看马芳铃,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虽然背着把剑,但绝对不是那魔头的对手,好心提醒道:“姑娘,你要小心点,那魔头昨天才刚走,说不定还在这附近,要是凶性大发,才不管是不是他仇人,只要是在他眼前的活人,都要一刀杀了!”
马芳铃露出害怕的表情,微微捂住胸口,说道:“多谢小二哥提醒,那你知道那魔头往什么方向走了吗,我也好提前避开他。”
店小二回想了一下,说道:“昨天下雨的时候,我看到他上东边的山上了,手里还抱着个死人。”
“死人?什么样的人?”马芳铃问道。
店小二回想了一下,说道:“好像是个女人,穿着绿色的衣服,具体长什么样,雨下得太大,我没看清楚。郭家人的尸体都堆在地上,他看都不看一眼,只有这个女的抱着走了,难不成是他不小心错手杀了的,心里愧疚才带走了。”
既然是魔头,那就是失去了人性的人,就算错手杀了人又如何,才不会感到任何愧疚的。
不过店小二没有觉得这里有矛盾之处。
马芳铃似乎也没有注意,她只是呆了一呆,瞬间又恢复了正常。
她掏出一锭银子,轻轻放在桌上。
店小二看到那么多钱,眼里有了光,笑眯了眼:“多谢姑娘,虽然没有肉,不过小菜还是有不少的,姑娘想吃什么?”
马芳铃微笑道:“不用了,我要早点赶路,免得碰上那魔头,多谢小二哥的提醒。”
郭家的宅子静悄悄的,死一般的寂静。
郭威或许早已预料到自己的结局,已经把所有的下人奴仆都解散了。
郭家在当地很有声望,长街血案发生后,终是有好心的街坊不忍心看他们一家暴尸街头,收敛了他们的尸身,摆放在郭家的大堂内。
这座宅子里面只有死人,活人都不敢靠近。
所以马芳铃走进去的时候,并没有受到阻拦。
二十九具尸体,蒙着白布,门窗都关着,透不进阳光,更加阴森。
每个人身上的伤口位置都不相同,但所有人都是一刀毙命,马芳铃手上微弱的烛光,停留在了一个小孩子的脖子上。
按照店小二的描述,这应该就是郭威十岁的孙子,他身上也只有一个伤口,在脖子上,很窄很薄很深的一道伤口,一刀封喉,却不是傅红雪的黑刀造成的。
同样的伤口,马芳铃曾经见过,在白云山庄,叶开用一把飞刀,杀了假扮的新娘。
莫非这个孩子也是叶开杀的?
就是因为这个孩子的死,才彻底点燃了傅红雪和郭威之间的仇恨,叶开为什么要这么做?
马芳铃见过很多死人,也见过很多坟墓,只有眼前这一个荒凉的坟堆让她感到一点点的怅然若失。
小小的一个坟墓,里面有一个人,一个像傻子的女人。
在几个月之前,马空群告诉她,这个叫翠浓的女人,是她的姐姐。
这个坟墓矗立在这不高的山的最高处,旭日东升,每天灿烂的第一缕阳光都会无私地照耀在它身上。
这阳光的热度温暖得了坟墓,温暖不了她冰冷的身躯。
身死灯灭。
死后的一切,全部化为乌有。
生者所做的种种,对死者来说全部都是徒劳无功,只不过是对生者自己的安慰而已。
她以前是这么想的。
现在还是这么想。
但突然想做点什么,不然如何纾解心中的抑郁和烦躁。
找到傅红雪不用费什么劲。
马芳铃刚走到镇口,就看到傅红雪从一家破旧的酒馆里面踉踉跄跄地冲出来,半掩的破门后,一个衣衫不整的胖女人哭叫着,哀怨地大喊大骂。
傅红雪没有理会,他逃命一般拔腿狂奔,昨天的艳遇变成了索命的恶鬼一般,才跑出半里路,他突然脚一软,摔到在地,面条般软绵绵的手脚抖动了两下,却一点力都使不上。
胃在翻涌,昨天强灌下去的酒开始起作用,他脸色一变,喉头一紧,“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旁边的人慢慢围拢上来,看着黑衣男人烂泥般瘫倒在地,衣衫凌乱,左手绷得死紧,揪着一撮无辜的小草,用力到指尖都开始发白。
他吐得稀里哗啦的,呕吐声和难闻的臭味一起传来,人们一边掩着鼻子,一边对他指指点点,好奇、同情、恶心的目光和声音都投向了这个丧家犬一般的男人。
落日的余晖扑在马芳铃身上,照亮不了她阴沉的脸色。
马芳铃大可以冷眼旁观。
靠近这个发病的男人是什么后果,沙漠里的那场闹剧就是前车之鉴。
但只这么看着,她心中的无名之火如何能发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