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晴空万里。
距离张学文遇害已经过去三天了。
一大早,林岳就起床洗漱,准备外出查案。
昨天,在岳樊登的安排下,几人住进了临江分局的宿舍里。
虽说环境一般,但比之招待所已经是上上之选了。
站在分局的大院里,啃着食堂里新鲜出炉的包子,林岳翻阅着自己的笔记本。
相比较于将来要上交的笔录本,这个笔记本里记录着林岳自己的想法。
笔记本里的内容用了两种颜色的笔书写。
其中蓝笔记录的是90年代刑侦老规矩,而红笔则是他用现代办案的分类法记录。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理清思路,避免在沟通的时候让人听不懂。
经过这几天的侦查,虽说有了一些线索,可依旧没有很好的指向性。
事实上,他的心里非常的清楚,查案是不能急的。
一旦着急,就会错过一些细节。
而那些细节可能就是破案的关键线索。
可一想到,王叔可能会再次成为焚尸案的犯罪嫌疑人,林岳的心中就一阵的着急。
九十年代的案子,一旦定案了,想要翻过来就比登天还难。
这个时候没有监控,物证也就那几样,查案全靠人证和口供。
当年王叔家里可是喊冤喊了十几年,依旧是没有结果。
直到王叔刑满释放后,他出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喊冤。
他偶尔去父亲家里探望时,也能碰上他爹跟王叔喝酒。
遇上了,林岳自然也会上桌陪两杯。
那时候,林岳已经是一个从警多年老警察了,从王叔跟自己说话时的语气以及神情。
林岳打心底里觉得,他肯定是蒙受了冤屈。
回想起他那满头的白发,以及最终妻离子散的结局。
林岳三两下吞掉了手中的包子,跑回宿舍朝着还在上铺熟睡的阚弘喊道。
“阚哥,别睡了!再睡就赶不上早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