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玄蛊坊——”
婆婆缓缓沉声道,“是一个非常危险也非常邪异的地方,里面的人都象妖怪一样,他们喜欢——·吃人。”
“吃人?”
厉骇剑眉一挑,“这个倒无所谓,我先前也遇见过这类人,这种不用跟他讲什么道理的,直接打到他疼,迫他跪地就行了。”
“不不不,不止是吃人。”
簪婆婆摇摇头道,“玄蛊坊的那些妖怪,还有拿人当做实验,往他们身体里弄各种虫子,将他们改造成各种怪物,总之—-那里能别去还是别去的好。”
“呵呵,婆婆你这样说,反而引起我的兴趣了。”
厉骇轻轻笑道,“这样吧,我花钱买消息怎么样,您这里—
他转头看了看周围,说道:“我看您这狸王庙,应该也有不少年头了吧,您就没想过将它整修一遍吗?
还有那神象我看亦是饱经风霜多年,您就不想给它镀上一层金箔,看起来更加金碧辉煌一点么?”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两根黄橙橙的金条,要是惹眼。
“这”
一听厉骇此话,再一看这两根金条,簪婆婆立时心动起来。
同时,坐在旁边的飞飞也直勾勾盯着厉骇手中金条,眼晴都舍不得眨一下。
可随即簪婆婆就叹息道:“唉,孩子,可是———-婆婆已经老了呀,老的已没法长途跋涉喽。
而且那个玄蛊坊所在之地,是在红土森林的极深处,单靠嘴巴说,是没法说清具体路径的。”
“这样么。”厉骇一听此话,不禁皱起眉头。
他心中有些无奈。
这位簪婆婆,虽不知为何晓得玄蛊坊位置,可其年纪确实比较大了,所以也确实不适合为自己带路。
就在这时,坐在一旁默然许久的飞飞开口道:“师傅,要不—-我带厉大哥去?”
“不行!”簪婆婆急忙道,“你不能去!你,你也不知道具体路径啊,你怎么带这个小伙子去?”
“那———”飞飞畴曙了几秒,最后还是叹息道,“那好吧。”
“恩?”
厉骇突然感觉,这对师徒方才那三言两语间似有些猫腻难不成这飞飞其实知道路径,只是簪婆婆担心她的安全,所以不想让她去?”
狐疑间,厉骇就自顾自的又从怀里掏出四根金条,慢悠悠的放在桌上。
这还未完,他紧接着就又从怀中掏出了四根金条,微笑着放于桌上。
厉骇就这么一直掏一直掏,最后在面前的桌上,竟整整齐齐摆放了二十根金条。
而这如此之多的金条,亦让簪婆婆与飞飞两师徒,全都呆住了。
“这,这———”簪婆婆艰难的从那二十根金条上移开目光,看向厉骇道,“孩子,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厉骇轻轻抚摸着面前的金条微笑道,“这里拢共有五十两黄金,我呢,就把它作为见面礼送于你。
只要您让飞飞带我进红土森林找到那玄蛊坊,待我回来之时—便再给您五百两黄金,如何?”
“就这么说定了!”
飞飞抢先一步说道,随即她就拽住婆婆的手使劲摇晃,一边摇晃还一边央求道,“师傅您就让我去吧,不会有事情的,您又不是不知道徒弟的能力,去一趟我就回来了,我又不进去,就在外面等着厉大哥还不行嘛?!”
“耶!”
一见簪婆婆答应了,飞飞立马开心的楼住她笑道,“师傅最好了!师傅您就在庙里等着吧,等厉大哥一回来,咱们就把整个狸王庙全部修一遍,还要把狸王神象也镀上金!”
一番笑闹过后,飞飞便与厉孩一同离开了狸王庙,朝着小镇外行去。
虽说金富镇毗邻红土森林,但也依然有些距离,大概有个八九里路。
这点距离无论对于厉骇还是飞飞来说,都不算远。
所以他们就如同散步一般,一路不快不慢的行驰而去。
行驰间,厉孩也从飞飞口中得知了,她为何能知晓玄蛊坊所在位置的原因。
原来,飞飞并不是金富镇本地人,而是一个孤儿,并且从记事起,她就在玄蛊坊中生活。
用“生活”二字来描述,并不算准确。
更准确的讲,飞飞其实就是玄蛊坊“饲养”的一个“小白鼠”,是供他们用来做实验的‘材料”。
而就是在一次残酷的实验过程中,她觉醒了血脉神通。
随即在那次实验中死亡后,飞飞便依靠神通绝命猫妖的力量,在距离玄蛊坊不远处森林里的一只野猫身上复活而出。
复活后的飞飞,在心中恐惧的催迫下,本能就朝背离玄蛊坊的方向逃跑而去亦是依靠神通觉醒后过带来的力量、敏捷、直觉与自愈能力,她走走停禁用了整整半个月时间,才艰难的穿越茫茫森林到达了金富镇,并最终被狸王庙的簪婆婆收留下来。
那一年,飞飞仅有六岁。
而正是这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才让飞飞牢牢记住了如何去往玄蛊坊的路径“原来是这样。”
红土森林边缘,快步行走间厉骇好奇问向飞飞,“那,簪婆婆为什么又会知晓玄蛊坊的位置呢,难道她也曾是那里的实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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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如此。”
飞飞边走边解释道,“我师傅,其实很早以前也是玄蛊坊的门人,只是她比较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