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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四书五经(2 / 2)

文题。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老百姓喜欢的就要大力提倡、发扬,老百姓厌恶的就要予以抵制、杜绝,这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应该做的。出自《礼记》大学第四十二: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四书指的是《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而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童生考试的时候四书是必考,五经是扩展知识并不在考试范围之内。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出自《礼记》不在必考范围,题目超纲了而且还有坑。

如果没读过礼记,不知道原文就只能按字面意思写,关键是按字面意思不从父母官的角度谈问题,就算写的天花乱坠考官也知道你没读过这句,一个经义不通的评价是跑不掉的,经义不通可是下下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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