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赢这辈子,从来就不是一个能在家安分待着的主儿。
尤其是重生回来,体验过现代文明的便利之后,农村老家那间家徒四壁、四处漏风的小瓦房,在他眼里简直就成了“原始社会”的代名词。
除了能遮风挡雨,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外,跟“方便”二字,简直八竿子都打不着。
想上个厕所?
得捏着鼻子,穿过半个院子,去后院那臭气熏天、苍蝇乱飞的茅房;
想洗个澡?
得吭哧吭哧地从水井里压上半天水,倒进大铁锅里,再用柴火烧热了,兑进木盆里擦身。夏天还好,可以洗冷水,要是冬天,洗个澡简直就是受刑!
最要命的是——精神极度匮乏!
没有网络,没有计算机,没有手机。
连那台唯一的黑白电视机里,放的都是些让他提不起半点兴趣的老掉牙节目,还得时不时去拍两下才能出影。
这种日子,过一天都是煎熬!多待一秒都是对重生者尊严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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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村里的公鸡还在打鸣,这个一刻都不想在乡下多待的“伪乡下人”,便迫不及待地,开始了他“胜利大逃亡”的准备工作。
他将自己那床带着淡淡阳光味道、却有些发硬的铺盖被褥,连同夏天的几件换洗衣物和牙刷脸盆,一股脑儿地用一根粗麻绳,死死地捆在了他那辆二八大杠的后座上。
那堆得象个小山一样的行李,看着就让人担心车胎会不会爆。
不仅如此,他还翻箱倒柜,将自己压箱底的宝贝——高中三年的语数外、物化生全套教科书,连同几套崭新的仿真真题,一股脑儿地全都塞进了那个洗得发白的书包里。
这是他的“护身符”,也是他向父母表决心的“投名状”。
他这副恨不得把整个家都搬空、再也不回来的架势,直看得一旁正在喝稀饭的父母目定口呆,筷子都忘了动。
“赢娃,你这是要干啥子哦?搬家也不用这么着急嘛!”曾雪琴放下碗筷,脸上写满了不解,“昨天才租好房子,今天就要搬进去住嗦?”
“妈,这叫‘兵贵神速’!”
王赢一边费力地将那沉甸甸的书包背在身上,一边理直气壮地说道:
“店里头千头万绪,我这个当总指挥的,哪能天天把时间浪费在路上?这一来一回就是两个小时,够我做多少题、赚多少钱了?
“今天必须搬过去,晚上我就住城里!
“对了,你们两个也别闲着!赶紧把屋头那些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啥的也收拾收拾,蚂蚁搬家,能带一点是一点!城里啥都要钱买,咱们能省则省!”
他不仅自己要“逃”,还要怂恿父母跟着他一起“叛逃”。
于是乎,当早上八点半,唐佳丽推着那辆粉色山地车,载着同样一脸兴奋和好奇的袁玫,准时出现在王家大院门口时,看到的,便是一副堪称“世界末日大逃难”般的壮观景象——
院坝中央,锅碗瓢盆、铺盖衣物堆积如山,简直没个下脚的地儿;王赢正象个战地指挥官,扯着嗓子,满头大汗地指挥着他那同样手忙脚乱的父母,将一件件家当往两辆破旧的自行车上捆绑。
“妈!那个咸菜坛子别忘了!用里面的泡箩卜、泡姜、泡海椒煮酸菜渔,巴适得板!
“爸!那捆柴火你就莫带了嘛!城里人家都烧天然气的!”
那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的模样,直看得两个女孩掩嘴偷笑,赶忙上前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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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小时后,一支由四辆自行车组成的、浩浩荡荡的“搬家大军”,终于踏上了前往县城的征途。
唐佳丽载着袁玫,两女一骑,如同两只轻盈的燕子,在前面轻快地领路;王赢和他父母则一人一辆,车后座上都驮着小山般的家什,车把上还挂着各种袋子,如同三只负重的骆驼,在后面吭哧吭哧地追赶着。
这支奇怪的队伍穿过田野,穿过村庄,引得路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家人是要去干什么大事。
一行人先是去了串串店。
到了店里,王赢接上他那两个早早等在门口、一脸期待的表妹曾娟和曾燕后,一马当先,领着他那还沉浸在“即将成为城里人”的巨大喜悦中、有些晕晕乎乎的父母,以及同样一脸好奇和期待的袁玫,浩浩荡荡地,直奔他们在烟厂家属区新租的“根据地”。
这次,王赢没有先去三单元那套作为员工宿舍的大房子,而是直接领着众人,来到了位于六单元二楼的那套小一些的两居室门前。
这是他为自己家准备的“窝”。
“爸,妈,”
他深吸一口气,掏出那把崭新的钥匙,在父母面前晃了晃,脸上的笑容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欢迎回家!”
“咔哒”一声,防盗门应声而开。
众人鱼贯而入。
王赢率先将自己车后座上那如同蒙古包般的铺盖卷卸下,扔在了客厅的沙发上。他回头,看着还愣在门口,有些不知所措、不敢往里踩的唐佳丽、袁玫和两个表妹,笑着招呼道:
“佳丽姐,玫玫姐,都进来啊!愣着干啥?这里以后就是我在城里的新家了!快帮我把我老汉儿车上的东西也搬进来!”
四个女孩这才如梦初醒,俏脸微红地应了一声,赶紧跟着王建国下楼,当起了“搬运工”。
而曾雪琴,则象一个第一次进城的孩子,站在这个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