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都市的喧嚣中,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仇天使是一位年轻漂亮的职场女性,她每天穿梭于写字楼之间,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然而,一次在公共场所的遭遇,却让她陷入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也开启了一场生动的普法之旅。
那是一个平常的工作日,仇天使象往常一样乘坐地铁去上班。地铁里人潮涌动,摩肩接踵。仇天使站在车厢的角落里,低头刷着手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她感觉有一道异样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扫视,那种被窥视的感觉让她浑身不自在。她下意识地抬起头,四处张望,发现不远处一个穿着黑色外套、戴着帽子的男子正拿着手机,镜头似乎有意无意地朝着她的方向。
仇天使的心猛地一紧,一种被冒犯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她的脑海中立刻闪过“偷拍”两个字,焦虑和不安迅速蔓延开来。她开始紧张起来,眼神紧紧地盯着那个男子,试图从他的表情和行为中找到更多的证据。男子似乎察觉到了仇天使的目光,有些慌乱地把手机收了起来,但眼神却依然闪铄不定。
仇天使的内心十分纠结,她很想立刻冲过去质问那个男子,甚至强行查看他的手机,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自己的照片或视频。但她又有些尤豫,毕竟自己没有确凿的证据,万一误会了对方,那可就尴尬了。而且,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有权利这样做。就在她尤豫不决的时候,地铁到了下一站,那个男子匆匆下了车,消失在人群中。
仇天使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心中的疑虑却并没有消除。她越想越生气,觉得自己在公共场所的隐私受到了侵犯。她决定,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几天后,仇天使在周末去商场购物。商场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仇天使在一家服装店里挑选衣服,她拿着一件裙子在镜子前比划着名,突然,她又感觉有一道目光在盯着自己。她转过头,发现一个穿着花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正拿着手机,镜头对着她。
这一次,仇天使没有丝毫尤豫,她立刻冲了过去,大声质问那个男子:“你在干什么?是不是在偷拍我?”男子被仇天使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他慌张地把手机藏到身后,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在拍照。”仇天使不相信他的话,她一把夺过男子的手机,想要查看里面的内容。
男子见状,立刻急了,他伸手想要抢回手机,嘴里还喊着:“你干什么?这是我的手机,你没有权利看!”两人在店里拉扯起来,引来了周围人的围观。店里的服务员赶紧过来劝架,但双方情绪都很激动,根本听不进去。
就在混乱之际,商场的保安赶了过来。他们把仇天使和男子分开,询问情况。仇天使气愤地说:“这个人在偷拍我,我要查看他的手机,看看里面有没有我的照片。”男子则辩解道:“我只是在拍照,没有偷拍她,她没有权利抢我的手机。”
保安们一时也有些为难,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这时,一位路过的律师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对仇天使说:“小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你怀疑对方在偷拍你,但你没有权利强行查看他的手机。手机是他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你这样强行夺取,可能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和财产权。”
仇天使听了,有些不服气地说:“那我该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他偷拍我,侵犯我的隐私吗?”律师耐心地解释道:“当然不是。如果你确认对方正在偷拍,你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来处理。比如,你可以高声向对方说明他的行为涉嫌违法,引起周围人的注意,让他不敢轻易离开;你也可以立即向商场的管理人员或保安求助,让他们协助你稳住对方;然后,你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
仇天使听了律师的话,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她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可能让自己陷入法律纠纷。她把手机还给了男子,并向男子道了歉。男子虽然有些生气,但看到仇天使态度诚恳,也没有再追究。
经过这次事件后,仇天使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她决定参加一些普法讲座,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正确处理。
不久后,社区举办了一场普法讲座,主题是“公共场所的隐私保护与权益维护”。仇天使早早地来到了讲座现场,找了一个靠前的位置坐下。讲座开始后,一位来自bj市ft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走上讲台,开始为大家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法官首先介绍了公民的肖象权和隐私权。他说:“法律保护公民的肖象权和隐私权,这两项权利属于民法典中基本人格权范畴。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象权。未经肖象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象权人的肖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接着,法官又针对大家关心的“被偷拍后能否直接要求或强行查看对方手机”的问题进行了讲解。他说:“不行。手机是高度私密的个人物品,存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通信记录、照片视频等隐私数据。任何公民都无权强制查看他人手机内容。强行查看、抢夺、翻查他人手机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此外,手机是个人财产,强行夺取或控制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若因争执行为发生肢体冲突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者甚至触犯刑法中有关侮辱、诽谤、寻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