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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上智之三《通简》28 文彦博(2 / 2)

重新招保安,更麻烦。

三、两人的“共同点:治‘气’如治‘火’,先去‘薪’再灭火”

评注里冯梦龙说“气犹火也,挑之则发,去其薪则自熄”——文彦博和苏轼都懂这个理:士兵的“怨气”、悍卒的“慌气”就像柴火,硬刚、施压就是“挑火”,只会让火越烧越旺;给台阶、稳心慌就是“去薪”,柴火没了,火自然就灭了。

这就像职场里,团队因为“奖金没发”闹情绪,领导要是说“闹什么闹,没看到公司缺钱吗”,就是“挑火”,情绪会更激烈;要是说“奖金肯定发,就是晚几天,我先给大家垫点生活费”,就是“去薪”,情绪会慢慢平复。再比如社区里,居民因为“停水”闹,物业要是说“急什么,水厂的问题”,就是“挑火”;要是说“我们已经联系水厂,再送几车应急水过来”,就是“去薪”,矛盾会很快化解。

1不犯“挑火式硬刚”的傻:别遇到人闹情绪就硬怼、遇人闯祸就喊严惩,先想“他们的‘气’/‘慌’来自什么”——是冷、是怕、是需求没满足?先解决这个“根源”(给暖气、给定心丸、满足刚需),再处理问题,比硬刚更省力。

2不犯“急功近利”的傻:别想着“当场解决、立刻追责”,有时候“缓一缓”效果更好——文彦博等天亮处理,苏轼等悍卒放松再抓,都是“缓”的智慧。急着算账,只会把人逼到对立面;缓一缓,才能把局面控在自己手里。

【原文】文彦博

文潞公知成都,尝于大雪会客,夜久不罢。从卒有谇语,共拆井亭烧以御寒。军校白之,座客股栗。公徐曰:“天实寒,可拆与之。”边批:落得做人情。神色自若,饮宴如故。卒气沮,无以为变。明日乃究问先拆者,杖而遣之。

评:气犹火也,挑之则发,去其薪则自熄,可以弭乱,可以息争。

苏轼通判密郡。有盗发而未获,安抚使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数十人入境捕之。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强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民诉于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悍卒闻之,颇用自安,轼徐使人招出戮之。遇事须有此镇定力量,然识不到,则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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