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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和郭逵合私募兵丁?!王小仙:法条的解释权在我这儿(2 / 5)

回去?”

“有没有兴趣帮我个忙?”

曹诗诗大为异:“你,让我帮忙?你就不怕我坏你的事么?”

“姑娘虽屡次三番害我,但这毕竟是为报杀父之仇,其人本性却是不坏,我確实信得过你,至於杀我之事,我朝律法,普通人为报血仇杀人都尚且罪减三等,更何况你还是皇亲,这还是我大宋律法相对严苛之故,老实说,我也没觉得你有什么错,这本来就是礼法。”

说真的,宋朝对这方面的刑罚,已经是迄今为止几个主要王朝里最重的了。

汉代以前不太有真正的刑罚概念,秦律这玩意到底是不是刑法还有待商榨,汉代时利大於法,官府压根就允许,甚至是鼓励百姓为父兄友报仇,你要是杀得多,杀得爽了,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可以扬名天下,甚至是从此坐上名士的那一桌去。

当然,前提是你的父兄友不是“依礼而诛唐律则是有著专门的復仇法,也即是要求你在復仇之前必须向官府报备,报备之后就可以復仇。

至少在大宋以前,除了曹魏时期,曹操这个实打实的法家的货是严格规定不许私相復仇之外,文化上本来就允许,甚至是鼓励復仇。

曹操在大宋又不是什么正面形象的人物。

至於后面的朝代,元代比汉代这方面管的还松,为父报仇无罪,明清两代差不多都是当场復仇无罪,事后復仇减刑,明代一般是打一顿,清代则没个逼准儿,每个皇帝都不一样,清朝本来就不太重视法律。

但这总之吧,为父报仇这种事几乎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上下五千年里唯一一个不考虑亲仇,报仇杀人居然还会判死刑的朝代就只有曹魏。

吧。

正因为这样的民族文化传统,因此,这曹诗诗两次刺杀自己,而自己两次放过她不予追究的这件事,现在在民间都已经传为美谈了,以至於现在这曹诗诗的知名度都变得很高。

即使王小仙现在在民间的威望已经越来越高,也依然不影响老百姓们还是將这曹诗诗也当做正面人物。

不用白不用么。

“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打算在京东成立一个非官方的组织:妇女会,打算让你做妇女会的掌书记。”

“妇女会?做什么用的”

“就是要拯救京东路,可能有千千万万个可能像阿云一样苦命的女人啊,我可以让立之来帮你,进行一定的民间武装,你现在的知名度很高,我希望你来负责宣传,让京东路的老百姓,儘可能的都知道有妇女会这么个组织的存在。”

“只要名气出去了,真有需要的妇女会主动来找你们帮助的,妇女会的任务就是给这些可怜的女子做主,有少女不想嫁的,有少妇想离却离不掉的,有丈夫对妻子剥削太过,总之就是说什么也过不到一块去的,都可以来妇女会告状或是举报。”

“你们负责,一,救人脱离苦海,二,帮忙给她们安排个能餬口的工作,或者是值得信赖的人家。”

曹诗诗皱眉道:“你难道还打算让我带人下乡,下村子里去捉人么?这么做事,你不怕我被人打死?除非我有一支自己的军队。”

“你以为我为何要让立之兄来帮你?哦,你不认识立之兄”说著,王小仙又朝身后喊道:“立之兄,你来一下。

说话间,一个二十多岁,身穿一身儒袍,羽扇纶巾,一看就是学子的青年书生,屁顛屁顛地骑著马过来,十分有礼地给王小仙行礼:“见过江寧公,啊,见过郡主。”

“立之兄,你还是这么客气,你比我还大好几岁呢吧,一口一个江寧公,叫得我当真是不太习惯,不是说好了要以兄弟相称么?”

“学无先后,达者为先,江寧公如今名满天下,我这后学末进,如何当真敢跟先生同辈相论呢?不可,不可,万万不可啊。”

王小仙也懒得再去纠正他,笑著对曹诗诗介绍道:“这位是郭忠孝,字立之,你们可以熟悉一下,成立了妇女会之后,有任何需要动手,需要打架甚至杀人的地方,你直接找他。”

“立之兄,我打算让她成立妇女会,解救京东路的一些个妇女,不过总不可能真指望她们这些女流之辈成事,尤其是下了乡、村,还是要靠拳头说话的。”

郭忠孝闻言连忙微笑著朝曹诗诗標准地抱拳行礼,笑道:“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此乃仁义之道,后学自当要义不容辞啊。”

曹诗诗见状眉头皱得愈发的紧了:“就他?有官面身份么?”

王小仙:“你们妇女会是个非官方的组织,自然是没有朝廷背书的,自然,他也没有任何的官面上的身份,是以私人朋友的身份,帮你这个忙罢了。”

“私人身份”

曹诗诗不禁上上下下地打量起这个郭忠孝来。

只见他身穿一身青灰色的澜衫被穿得妥帖又挺括,领缘那圈半寸宽的素色澜边浆洗得发白,看上去甚至都不像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头上是一顶程子巾,腰间束著根暗褐色的丝絛,末端繫著块半旧的羊脂玉,玉上只浅浅刻了个“敬”字。

这怎么看都像是个穷书生啊。

“曹姐姐,你可別被他这模样给骗了,他可能装了,整日里酸辣吧唧的装腐儒,一点也不亮,穿儒袍就穿儒袍,还非要穿著素旧的,也不知他是装给谁看,以他的身份,就算是在京东,隨隨便便的找百八十个打手给你用,那还不是轻轻鬆鬆?”

说话间却见王小蝶在身后笑呵呵地过来为曹诗诗解释道。

“小蝶姑娘此言差矣,正所谓『衣取蔽体,食取充腹,过则为欲”,在下非是为了装什么,而是在“行其所知”,克已復礼,始於衣冠,今人多以服饰夸人,此非礼也,冠者,礼之始也,衣者,身之章也,章不可过,过则逾礼。

王小碟白了他一眼:“满嘴的掉书呆子,也不知你说得什么,我二哥都要考科举了,说话也不像你似的,那么难懂,还说不是在装。”

曹诗诗也是有点吃惊:“郭,郭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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