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如潮,嗡嗡作响,但他心里却静得象是一潭死水。
这日子美啊。
以前他不知道自个儿是谁,总觉得自己可能背负着什么血海深仇,或者是哪个江洋大盗隐姓埋名。
可自从在那苞米地里跟林知许把话挑明了,又被那温香软玉的身子给把魂勾了去,他就觉着,想那些虚头巴脑的干啥?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
能吃上软饭,那才是本事。
林家虽说是外来户,没地没田,但这屋里的陈设,比那村长家还讲究几分。
林老汉那个老抄胥,手里是攒了几个大钱的。
他歪过头,通过窗棂缝隙,瞅着隔壁正屋。
林老汉佝偻着背趴在案前,正一下一下地点着头抄书。
咳咳……
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听着象是要把肺管子都给咳出来。
好半晌,才缓过一口气,端起手边的凉茶灌了一口,又继续提笔。
这老头子,身子骨是一日不如一日了。
听村头的赵郎中说,这是年轻时落下的病根,加之这几年没日没夜地熬心血抄书,早就熬干了油。
“赘婿这碗饭,不好端。”
陈汉心里盘算着。
若是这老头子身子硬朗,再活个十年八年的,那他陈汉就得在这家里装十年八年的孙子。
还得受着老头子的管束,防着他在林知许耳边吹风。
“等这老头子两腿一蹬,这林家的家产,这满屋的书,还有那俏生生的林知许,就全是我的了。”
这就是吃绝户。
若是哪家没了男丁只有孤儿寡母,族里的亲戚、村里的无赖,就象闻着味儿的苍蝇,一窝蜂地涌上去,把那家产分食个干净,连根筷子都不给留。
陈汉突然皱了皱眉,为何自己有那么邪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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