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
“还得练。”
洛九歌叹了口气,拖着那把重达万斤的巨剑,在地面上犁出一道深深的沟壑,朝着东方走去。
……
三百里路,对修士而言不过是个把时辰的脚程。
但洛九歌足足走了一天。
他在适应。
适应每一步踏出时对地面的反作用力,适应呼吸间灵气的稀薄,适应这具身体里奔涌如江河的血气。
沿途并没有什么不长眼的妖兽来找麻烦。
野兽的直觉往往比人类更敏锐。洛九歌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子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煞气,方圆十里的活物闻着味儿早就跑光了。
黄昏时分,一条宽阔的官道出现在视野中。
官道上烟尘滚滚,一支插着“百草堂”旗号的商队正缓缓前行。十几辆由角马拉着的板车上堆满了货物,周围护卫着二十多名骑着快马的镖师。
洛九歌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时候,正好挡在了商队的前头。
“吁!”
领头的镖师是个独眼大汉,猛地勒住缰绳,胯下的烈风马不安地打着响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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