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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豹和新记的小弟们,但凡还能走动的,不管身上是否带伤,全数被押送到了o记。
古惑仔们哀嚎不断,做笔录的差人却充耳不闻。
上边已有指示:必须好好收拾这群烂仔!
反正死不了人,只是明日打扫的保洁阿姨要辛苦了。
“扑你老母!开口啊!刚刚在车上跟斧头俊不是骂得挺凶?现在进了差馆就变哑巴?”
何伟昌身边一位见习督察正在给火豹录口供。
可火豹坐在审讯椅上,始终一言不发,象是人来了,魂却还留在外头。
督察被他的态度激怒,顾不得身份,直接爆粗,一把将笔录簿甩到他脸上。
纸张如雪片般四散飘落。
火豹抬起戴铐的手,捡起一张纸,满脸无辜:“阿sir,你要我说什么?我说了有事等我律师来,你同他讲。
我有权保持沉默,你当我没读过书就是法盲?”
“丢!你……”
就在督察忍不住要动手时,门被推开。
钱翔人出现在门口——西装毕挺,大背头油亮,神情严肃。
他推了推金丝眼镜,以专业律师的口吻说道:
“这位阿sir,你想对我的当事人做什么?根据港岛皇家基础法,我的当事人有权在律师到达前保持沉默。”
钱翔人走进来,看见火豹一身是血,又推了推眼镜,对督察说:
“我的当事人受伤了,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送医?我要求立即送他去医院!后续调查,可以等他的身体状况允许再进行。
对于你们未及时安排伤者就医的行为,我代表当事人保留向 委投诉的权利!”
督察被钱翔人一连串的质问弄得发懵。
到底是谁审谁?
“不用了。”
何伟昌沉着脸走进来,示意见习督察先离开。
“火豹哥这样的大佬,当然由我亲自招呼。”
他弯腰捡起散落一地的笔录纸,连火豹手里那张也抽了回去。
随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深色手帕,丢到火豹脸上。
“自己把血擦干净不就没事了?”
火豹低头盯着手里的手帕半晌,忽然抬起头,一边用何伟昌的手帕擦拭脸上干涸的血迹,一边朝他笑道:“阿sir,我都不知道你在讲什么。
我律师在这,有事你同他谈。”
何伟昌一时沉默。
啧,长期在内政部工作,许久没和江湖上这些人打交道,何伟昌只觉得这世道变得太快,和他当年卧底混帮派时完全不同——人变了,规矩也变了。
他已经有点跟不上了……
钱翔人见火豹说完,便上前一步,从昂贵的定制西装内袋中取出一张崭新名片,放到何伟昌桌前,再次申明自己大律师的身份。
“何sir,我要求让我的当事人去医院验伤,否则我会向警队公共关系科及港岛 委投诉!”
一般警察听到律师提这两个部门,心里多半会慌。
但何伟昌不是一般警察——他有后台,他是“皇亲国戚”
。
何伟昌一脸无所谓,拿起笔在笔录纸上边写边说:
“随你便啊。”
“不过公共关系科?你未必有我熟。”
“我刚从内政部调来o记,之前公共关系科归我管。”
“要不要我把内政部张总督察的电话给你?我们很熟,上星期还一起吃饭!”
填完基本信息,何伟昌抬眼瞥向一脸错愕的钱翔人。
钱翔人被这不按套路出牌的警察搞懵了。
以往这两招对付警察百试百灵,这次对上何伟昌这号人物,他知道效果会打折扣,却没想到这么不管用——
对方根本不在乎!
这就叫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法律是明面的规则,只有当执行者愿意在规则里陪你玩时,律师才算个角色。
一旦执行者懒得跟你讲规则,律师除了干瞪眼,一点办法也没有。
就在何伟昌不理钱翔人,摆明要办火豹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何伟昌掏出手机,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几行英文本符,皱起了眉。
自从调任o记以来,这位洋人上司似乎总与他不睦,此时却突然来电。
何伟昌虽满心不情愿,仍按下接听键。
署长办公室里,那位金发碧眼看似不过三十出头的洋人署长,正热络地揽着顾正义的肩头,亲自将这位贵客送至电梯间。
待电梯门合拢,署长转身便换了副公事公办的面孔,对何伟昌下达指令时全然不顾其皇亲国戚的身份。
这位洋人署长显然背景不凡,若没有堪比港督级别的靠山,岂能在三十馀岁便执掌港岛最繁华的湾仔警署?
何伟昌面色阴晴不定地踌躇片刻,决意再次向这个该死的洋鬼子上司表明立场。
先前在办公室内,他已激烈反对过这个决定,险些与上司发生争执。
说罢,何伟昌不忘向神色自若的顾正义投去凌厉一瞥。
但洋人上司压根不愿听这些谏言。
区区总督察三番两次挑战总警司权威,尤其还在外人面前这般放肆。
更令他恼火的是,若因这蠢货拖延导致顾正义承诺的两百万保释金泡汤,即便此人有港督撑腰,他也绝不轻饶!
更何况他们家族在英伦本土就与现任港督政见不合,自然无需顾忌对方颜面。
虽然辖区内的帮会火拼令人头疼,但从另一角度考量,这场 乱未必全是坏事。
打定主意的洋人署长面若寒霜,居高临下地厉声呵斥:
“我要你现在、马上、立刻,替r的哥哥办理保释手续!他哥哥受伤了,必须马上就医!这完全符合保释规定!”
“sir!”
何伟昌脸色涨红,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