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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于世,依律当诛。”
“其一罪,曲解王命,擅权滥杀。大王明令,清剿叛逆余孽,然此獠为泄私愤、为饱私囊,竟肆意扩大株连。前后七日,屠戮无辜百姓一千三百七十二口。上至耄耋老者,下至襁褓婴孩,皆惨死其爪牙之手。其名单、户籍、死因、尸骸所在,皆有卷宗可查。此,乃视王命如儿戏,滥杀无辜之罪,此为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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