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那孩子都难说。”
简十一听见这话怒火中烧,他也摆起许初一那副咄咄逼人,冷得渗人的样子:“许初一,我说句难听的,我女儿要不认我,你跟方时绪就欠我一个孩子。要不是你们不同意,事情根本不会发展成现在这样。”
18岁那年,他们两个在那条巷子,也是这样,单是眼神就恨不得杀死对方。
“许初一,你和方念时一个德行,我最讨厌去别人把我女儿当成跟我谈条件的筹码。这次,我答应帮你是看在方时绪是孩子舅舅,你是孩子舅妈的份上。这事我会帮你查清楚,但你记住了,你欠我一个人情。”
人情?许初一每晚躺在床上都不知道明天睁眼能否见到太阳。当务之急是如何把这些棘手的事通通解决。她卑鄙地想,至于人情,认不认账、还不还得了,那都另当别论。
连自己都不知道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