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拜会,而且是趁著天黑秘密过来的。
韦家,洪仁义自然不是第一次见社首王詔,他甚至选入过王詔弟弟,也就是王韶光二儿子王誥的伴读。
最后只是因为这具身体原主性格偏狭,读书也不认真才被送回了石厂。
王家把这些三元里抗英烈士遗孤当部曲养著的嘛,自然是要优待的。
“大哥!”因此甫一见面,洪仁义直接脱口而出,不是称呼社首,而是直接叫了大哥。
“阿义!”王詔一愣,脸上浮现出激动又惭愧的神色,他拍了拍洪仁义的肩膀。
“你这一声大哥,我就更不好开口了。”
“罢了,罢了,我再想想其他办法吧。”
洪仁义仔细回忆了一下,二十五岁的王詔能在父亲王韶光突然被调走之后,还是能勉强稳住东平公社,说他没有能力是假的。
但是王詔有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过於和善了。
王韶光年轻时烂命一条,发达之后才开始娶妻生子,王詔长大的时候,王韶光已经是广州府客家人公认的大佬,梅州客家人的一面旗帜了。
因此王詔自出生开始,就没遇到过什么挑战,没见识过他父亲王韶光在最底层打拼时有多黑暗惨烈。
加上最开始王韶光为他设计的路线是读书考功名,导致其性格过於温和,跟后世那种家境优渥的大学老师差不多。
这样的人,教书育人,甚至做个技术官员都非常不错,但是掌握东平公社这种带著国家暴力机关属性的组织,就不太合適了。
“可是我既然叫你大哥,自然便是兄弟,兄弟之间,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呢?”
洪仁义倒是精得很,立刻抓住王詔的话贴了上去,瞬间就从王家养的遗孤部曲,变成了社首王詔的兄弟。
王詔竟然也没识破洪仁义这种贴上去就死缠烂打的招数,反而对洪仁义这么说觉得很感动和欣慰。
他长嘆一口气,说出了不得不来找洪仁义的原因,“我原本从兰芳公司招揽了几个好手,这是前任兰芳公司谢总长牵线搭桥的,可是没想到出了意外。”
“兰芳公司?”
洪仁义一愣,这名字在后世可是大名鼎鼎啊,王家的事,竟然还能牵扯到兰芳公司?
👉&128073; 当前浏览器转码失败:请退出“阅读模式”显示完整内容,返回“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