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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法庭判决·神秘标记(1 / 3)

六月二十七日,清晨六点半。

天色灰蒙蒙的,象是要下雨。陈宇站在四合院门口,看着张秀兰给棒梗系好红领巾。孩子今天要去学校,而他们要去法院。

“棒梗,放学直接回家,别在路上玩。”张秀兰蹲下身,整理着儿子的衣领,“要是……要是有人找你说话,别理他,赶紧跑,去找老师。”

棒梗点点头,眼神里有超越年龄的懂事:“妈,我知道。陈叔叔说会有人保护我。”

陈宇摸了摸棒梗的头:“去吧,好好考试。”

目送棒梗背着书包消失在胡同口,陈宇转头看向张秀兰。她今天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但紧握的双手和苍白的脸色暴露了内心的紧张。

“张婶,准备好了吗?”

“恩。”张秀兰深吸一口气,“小宇,你说……我说实话,那些人真不会报复?”

“公安已经布控了。”陈宇低声道,“昨天我去公安局,听说鼓楼东大街47号那三个人,昨晚就被控制了。威胁证人,这是重罪。”

张秀兰眼睛一亮:“抓到了?”

“恩。”陈宇没多说细节。实际上,昨晚伪人三号一直暗中监视那处院子,凌晨时分亲眼看着公安冲进去抓人。但他不能说这些。

七点钟,易中海、刘海中、何雨柱等院里几个人都出来了。法院传唤的不止陈宇和张秀兰,易中海作为院里的一大爷,刘海中作为曾经的二大爷(虽然被撤职了),都要出庭作证。何雨柱是主动要去的,说是“看热闹”。

一行人沉默地走向公交车站。雨开始下了,淅淅沥沥的,打湿了青石板路。

区法院在鼓楼西大街,是一栋灰色的三层建筑,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有记者,有看热闹的群众,还有几个穿着中山装、表情严肃的人——陈宇瞥了一眼,认出其中两个是区里的干部。

“好多人……”张秀兰紧张地攥紧了衣角。

“别怕,跟着我。”陈宇低声说。

八点半,法警开始放人进入。审判庭在一楼,能容纳百馀人,此刻已经坐了大半。前排是被告人家属——贾张氏、娄晓娥、三大妈等人,中间是证人席,后排是旁听群众。

陈宇坐在证人席第三排,旁边是张秀兰。他环顾四周,看到了几个熟悉的面孔:轧钢厂的李主任、街道办王主任、派出所的赵所长……看来这案子确实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

九点整,法槌敲响。

“全体起立!”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入席。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法官,面容威严,眼神锐利。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

侧门打开,法警押着贾东旭、阎埠贵、许大茂等八人进入。八人都穿着囚服,戴着手铐。贾东旭低着头,脚步虚浮;阎埠贵面色灰败,眼镜片后的眼睛躲闪着;许大茂则昂着头,似乎还想维持最后的体面。

旁听席一阵骚动。贾张氏捂着嘴哭起来,被法警制止。

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陈宇仔细听着,案件脉络逐渐清淅:阎埠贵作为主犯,利用小学教师身份接触文物贩子,拉拢贾东旭、许大茂等人,在近五年时间里倒卖文物三十七件,涉案金额超过五千元——这在六十年代是天文数字。

“被告人阎埠贵,你对上述指控有无异议?”审判长问。

阎埠贵抬起头,声音嘶哑:“我……我认罪。但有些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贾东旭、许大茂他们都有份……”

“你胡说!”许大茂突然喊道,“我是被他骗的!他说那些东西是家里传下来的,让我帮忙找买家,我不知道是文物!”

“肃静!”法警喝道。

接下来是质证环节。一件件文物照片和实物被呈上法庭:青花瓷瓶、古画、玉器、铜钱……每一件都有编号和鉴定证书。公诉人详细说明每件文物的年代、价值、被盗卖的过程。

旁听席不时发出惊叹声。这些文物大多来自北京周边的古墓和老宅,有些甚至是解放初期被政府保护起来的。

“简直是犯罪!这是破坏国家文物!”旁听席有人低声骂道。

陈宇沉默地看着。这些文物中,有几件他在土地庙那晚见过——正是许大茂和刘海中交易的那些。看来那次交易失败后,这些东西还是被查获了。

十点半,开始传唤证人。

第一个证人是文物商店的老掌柜,他证实阎埠贵多次拿东西来卖,每次都说是“祖传的”,但东西五花八门,明显不是一家能有的。

第二个证人是鼓楼东大街47号的房东,他证实那院子被阎埠贵长期租用,经常有人在深夜进出。

第三个证人,是张秀兰。

“证人张秀兰,请陈述你了解的情况。”审判长说。

张秀兰站起身,双手微微颤斗。陈宇在她旁边低声说:“别紧张,实话实说。”

“我……我是贾东旭的妻子。”张秀兰开口,声音有些发颤,“大概两年前,我发现东旭有时候晚上很晚回家,兜里有钱。我问他,他说是跟阎老师做生意……”

“做什么生意?”

“他一开始不肯说,后来有一次喝多了,说倒卖老物件能挣钱。”张秀兰声音渐渐平稳,“我劝他别干,说这是犯法的。他说没事,阎老师有门路,公安查不到。”

“你当时为什么不举报?”

张秀兰沉默片刻:“我……我害怕。东旭说,我要敢说出去,就跟我离婚。我还有个孩子……”

旁听席一阵窃窃私语。贾张氏在座位上咬牙切齿,但不敢出声。

“继续说。”

“去年秋天,东旭拿回家一个青花碗,说是明代官窑,能卖两百块。”张秀兰回忆道,“我吓坏了,让他赶紧还回去。他不听,说已经谈好价钱了。那天晚上,阎老师和一个戴眼镜的人来家里,把碗拿走了,给了东旭一百五十块钱。”

公诉人举起一张照片:“是这个碗吗?”

张秀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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