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然小说>其他类型>长生:从堂兄身死开始> 第16章 雨茵心事,适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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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雨茵心事,适婚年龄(2 / 2)

缓冲期”和“考察期”,即将走到尽头。

她需要立刻、马上开始为自己后续的布局加速,尤其是经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人脉网络的初步搭建,不能再等了。

不然若是王至诚这位小叔子最后不甘心退回“二房”

与此同时,一个诡异的念头再次不受控制地浮现在崔雨茵脑海。

十五岁…在大楚皇朝已经可以成亲了,那…那位小叔子的“本钱”又有多厚呢?

会像父亲一样,让几任妻子均早逝吗?

还好,他最多只是兼挑!

不是她真正的丈夫,她不用一直承受…

崔雨茵这个念头带来的荒谬感和那丝隐秘的“安全”感,在巨大的现实压力下,显得更加复杂难言。

在王至诚前世的古代,西周至春秋时期,男子20岁、女子17岁就算得上绝对的大龄未婚青年,甚至有罪。

汉代至晋代?,这个年龄再次提早,汉惠帝时期要求女子15岁以上未嫁者罚款,而晋朝规定女子17岁未嫁由官府强制婚配。

唐代?,法定婚龄为男子15岁、女子13岁,玄宗时期允许男子15岁自由决定是否成婚。

宋元时期?,南宋宁宗规定男子16岁、女子14岁为婚嫁期;元代延续类似标准。

明清时期?,明确允许男子16岁娶妻?,明代规定“男年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清代沿袭此制。

在这个异世大楚皇朝,法定婚龄为男子15岁、女子13岁,当然不强制,一切靠自愿,更没有“有罪”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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