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一张嘴,就多一份开销。
这流浪汉来历不明,不是我们镇的‘五保’对象,不符合入住条件。
你把他安排进去,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别的流浪汉、外地人知道了,都往我们这送,怎么办?我们收还是不收?”
吴志远语气坚定:“张镇长,你的顾虑我理解。但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安置问题,而是一个责任问题,一个良心问题!”
“这位老人,是在我们新店镇的公共设施里,因为我们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才被压在下面的!
他受了伤,受了惊吓!这件事,首先是我们工作的失职!我们镇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人没有向我们索要赔偿,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该向谁索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道因为他身份不明,就把他当成包袱,踢来踢去,不管他的死活了?
这说得过去吗?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吗?符合最基本的道义和良知吗?”
张平被吴志远这番话噎了一下,脸色有些涨红,但还是辩解道:“吴书记,话不能这么说。安全隐患谁也不想出,这属于意外事故。
我们的责任是救人、善后。至于安置,那要按照政策和规定来,不能感情用事。
镇敬老院的条件和容量摆在那里,不符合条件硬塞进去,对其他按规定入院的老人不公平,也会给敬老院的管理带来混乱和负担。
我的意见是,先联系县救助站,或者通过警方设法查清他的身份和来源地,该谁的责任谁负,该送回哪里送回哪里,这才是依法依规办事。”
“依法依规?”吴志远寸步不让,“张镇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核精神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特别是对弱者、对困难群体的救助。
老人现在身体需要恢复,无家可归,精神还有障碍,正处于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把他推到救助站,或者去进行漫长而不一定有结果的身份核查,让他继续处于不确定和缺乏照顾的状态,这真的是在依法依规保障他的权利吗?
还是在用规定当挡箭牌,规避我们应尽的责任和道义?”
他转向在场的其他镇干部:“同志们,我们党委政府是干什么的?不就是要在群众遇到难处的时候,站出来担起责任吗?
如果连一个因我们工作疏忽而受伤的流浪老人都安置不了、不愿意安置,老百姓会怎么看我们?
我们的干部心里能踏实吗?这件事,往小了说,是安置一个老人;
往大了说,是在考验我们新店镇党委政府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