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天然小说>其他类型>从嫌疑人开始的密教人生> 第23章 雾都桥下的蓝眼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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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雾都桥下的蓝眼睛(一)(1 / 2)

浓雾缠绕在伦敦东区的街道上。

煤气灯发出昏黄的光晕,像是被水浸湿的纸灯笼,只能照亮几步之內的范围。

叶延收紧了他的羊毛大衣领口。

这条穿过白教堂区的小径,是从贝克街到雷斯垂德警探家的必经之路。

听说这一带的小偷猖獗。

叶延环顾了一下四周,扯了扯嘴角。

四通八达的巷道、阴湿的环境,想来遇上恶劣天气时,这里恐怕不止是扒窃的温床,更会成为抢劫的绝佳场所。

拐角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叶延皱眉,毫不犹豫地选择绕道而行,他不想在路上惹上什么麻烦事。

“放开我!”一个尖锐的童声叫道。

好吧。

他的確不想惹上什么麻烦事,但现在看来是有一个孩子遇上了麻烦事。

叶延从怀中掏出左轮。

“砰——”

他对著天空放了一计空枪。

拐角处的动静戛然而止,而后几道凌乱的脚步声仓皇远去,只留下一道急促而又颤抖的呼吸声。

叶延缓缓垂下枪口。

“你还好吗?”他刻意放轻声音:“我可以帮你报警。”

巷子里没有任何回应。

对此,叶延表示理解,小孩对陌生人保持警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更何况,那群逃跑的傢伙不论好坏,最多只能对人报以拳脚,而手握左轮的他可是能给人餵一颗子弹的。

两者震慑力不在一个量级。

“我要走了,你赶快离开这里吧。”

叶延重新將枪揣回怀中。

就在这时,他听到一道细碎的脚步声快速朝自己接近。

叶延持枪猛地转身。

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巷口跑出来。

借著灯光,他看清了来人的模样: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脸上布满煤灰和污垢,身上穿著明显大几號的破旧外套,那双因惊恐而睁大的蓝眼睛显得异常明亮。

“先生,能请您带我出去吗?”

男孩的声音颤抖著,眼神不断瞟向巷子深处:“求您了,我怕他们再来抓我!”

“你叫什么名字?”叶延问道。

“比利。”男孩小声回答:“先生,您要叫警察吗?”

叶延没有立即回答。

他注意到比利右臂上有一道新鲜的鞭痕,从破烂的袖口延伸出来,在苍白皮肤上显得格外刺目。

“谁打你的?”

比利突然变得紧张起来,眼睛不断扫视周围:“先生,我们不能快点离开这里吗,我真的很害怕。”

叶延眯了眯眼睛。

他没再追问,只是收起左轮,示意男孩跟上。

一路上男孩默默地跟隨著叶延,他有几次似乎想要加快脚步靠近,但最终还是和叶延保持一个不近不远的距离。

“咕嚕嚕——”

背后传来一道胃袋的抗议声。

叶延嘆了口气,转身看向男孩:“你在这里等著。”

“先生?”

男孩发出疑问。

“我要去商业街。”叶延解释道:“而你不能再往前走了,警察很有可能会把你当做儿童流浪者抓起来的。”

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面临的命运往往比挨饿更可怕。

因为这个世界的英国同样有《济贫法和《流浪法,而且还未废除。

济贫院的大门永远向穷人们敞开。

但《济贫法实行“劣等处置原则”,它规定救济条件必须要比最底层劳动者的生活更为严苛,以確保穷人们不依赖救济。

当然,你大可以选择拒绝这“仁慈”的救济,选择逃跑。

那么恭喜你。

从此你將背负“流浪者”的污名。

而根据《流浪法的法令,“无固定住所或可见生计”者皆可被定罪,警察有权不经审判就逮捕所谓的“可疑分子”。

这个时代的司法不允许穷人“躺平”。

別管它的规定有多么奇葩,总之你只需要记住一句话就够了。

贫穷就是原罪。

因为上面认为这代表著你懒惰、墮落,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轻则强制劳动,重则流放坐牢。

不值得同情观念和劣等处置原则是压在穷人身上的两座大山,迫使他们“自愿”进入更危险的工厂工作或者从事犯罪。

而叶延的劝阻似乎让男孩很为难。

“可是,我”比利咬著开裂的嘴唇,像是在害怕著什么。

“我会回来的。”

叶延做出了承诺,而后转身离开。

实际上,他看出来了。

那个叫比利的男孩是个扒手,甚至有可能加入了某个盗窃团体。

但叶延不会选择报警。

因为没必要。

报警只会把这孩子从一个深渊中拽起,再將其亲手推向另一个深渊。

而很快,他就回来了。

男孩依旧待在原地,叶延看得出来对方很害怕,身体都在不自觉地颤抖著,可脚却始终没有挪开一步。

听到脚步声,比利抬起头看向叶延身后,却发现对方只是一个人过来的。

他的脸上露出明显的迷茫神情。

“你以为我去报警了吗?”

叶延笑了笑,从装水果的袋子里拿出一个红苹果递给他。

他本来就打算买点礼品上门拜访雷斯垂德警探,想来想去,他最终选择了这个既能填饱肚子,又適合送人的苹果。

“这是给我的吗?”

男孩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他,脏兮兮的脸上写满困惑。

“是的,在这里吃完,然后回家吧。”

比利沉默地接过苹果,他咬了一大口,而后狼吞虎咽地把它全部啃乾净,甚至连苹果核都没捨得丟掉。

当他抬起头时,眼中已噙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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